标题: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议事规则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指示要求,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全县巡察工作,逐步实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领导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9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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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出席者,应向领导小组组长或主持会议的副组长请假。
    第六条 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应在会议召开之前,由县委巡察办拟定议题,并由县委巡察办主任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事项通知各成员。
    第七条 领导小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对巡察工作的重要部署和县委关于巡察工作决议、决定,研究贯彻意见和落实措施;
    2.研究审议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每一轮次巡察任务安排;
    3.研究决定巡察组组成人员及授权事宜;
    4.研究解决巡察组提出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5.听取县委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
    6.研究巡察成果运用,分类处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等。
    第八条 议题由巡察办主任汇报,汇报结束后,参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领导小组组长或会议主持人综合讨论意见作出会议决定。
    第九条 会议记录由县委巡察办专人负责,记录要全面准确反映决策过程。
    第十条 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的事 ……(未完,全文共850字,当前只显示51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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