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管理规定 | ||
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规范本县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的修改与完善,增强控规的科学性和时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县城区范围内控规的维护与实施。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控规动态维护,是指在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因以下原因对已经批准实施的控规成果所进行的单元整体或局部地块的调整、深化和完善。 (一)上位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已经调整,对控规控制区域的功能与布局产生重大影响的; (二)因国家规范或相关政策变化,对控规控制区域发展要求产生较大影响的; (三)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对控规控制区域的功能与布局产生重大影响的; (四)因城市建设需要和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变化,需要对规划控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4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五)县政府批准同意后,由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申请人委托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控规修改方案。 (六)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县级相关部门对控规修改方案进行审查论证,并在宽城满族自治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个工作日。 (七)将单元控规修改方案报县规委会审议。 (八)按照公示、审查意见,组织编制单位对控规修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形成正式成果,上报县政府审批。 (九)县政府审批同意后,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将控规修改成果做为项目审批和实施管理的依据。 第七条 单元控规维护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本内容: (一)阐明控规调整的原因和依据; (二)明确调整内容及所属的控规单元; (三)分析现状的土地利用、人口规模、道路交通、设施配套和公园绿地等情况; (四)分析调整内容对道路交通、配套设施等的影响并提出解决措施; (五)明确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对调整内容的控制原则及强制性内容调整范围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应严格落实保护要求; (六)说明对原控规的功能定位、规划目标、控制指标、强制性内容和指导性内容的执行与调整情况; (七)对调整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提出结论性意见。 第八条 局部地块控规维护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不能影响控规单元整体控制意图,不涉及对控规单元的功能定位、规划结构和控制原则的改变; (二)不得影响周边相邻地块的开发建设; (三)不得侵犯其他利益相关人的权益; (四)必须符合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规模和服务水平要求。 第九条 局部地块控规维护分一般程序和深化完善程序。 局部地块控规维护一般程序: 1、申请人向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上报控规局部地块维护申请及维护草案。申请应说明拟维护的事项和原因。县政府根据城市建设需要,相关会议研究要求进行局部地块控规维护的可由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委托。 2、申请经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可根据相关技术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初步维护方案。 3、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将规划调整方案在宽城满族自治县政府网站或项目现场(涉及周边影响的项目)进行公示,必要时应当组织专家、相关部门进行审查论证或组织相关利害关系人进行听证。公示时间不少于30个工作日。 4、涉及容积率和公共绿地调整的,应将规划维护方案报规委会审议。 5、按照相关会议及公示意见,组织编制单位对维护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形成正式成果,上报县政府审批。 6、县政府审批同意后,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将维护后的控规成果发送至申请人及各相关部门,并作为项目审批和实施管理的依据。 以下情况履行局部地块控规深化完善程序: 1、在保证建筑容量不增加的前提下,符合土地使用兼容性的建设用地性质的调整(用地兼容性规定见附表); 2、同一街坊内,在保证用地面积不减少的情况下,对公共绿地、停车场及开闭所、调压站等市政设施及幼儿园、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位置的调整; 局部地块控规深化完善程序: 1、 ……(未完,全文共2787字,当前只显示167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管理规定) 上一篇:交警大队长学习教育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下一篇:县审改工作情况汇报 相关栏目:城建 人事 城建讲话 计划规划 烟草 管理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