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僵尸车”治理之我见
“僵尸车”治理之我见
“僵尸车”治理之我见



僵尸车是指有些车辆因为长期无人使用维护,落满灰尘,形似僵尸,因此有人形象地将其称为“僵尸车”。这些“僵尸车”存在于道路、小区、公共停车场里,大多是长期不年审,接近报废或已经报废的车辆,为了避免相关费用,车主索性一弃了之。这些“僵尸车”如果有占道违停的情况,交警可以依法拖走车辆。不过,如果“僵尸车”是停在泊位内,属于依法停车,处理起来就有点棘手了,特别是停在小区里的泊位,成为管理上的空白。究竟如何破解这一难题呢?笔者通过调整研究,并结合外地管理做法,对“僵尸车”管理工作进行了一番思考,权作抛砖引玉。
一、“僵尸车”出现的原因
(一)车辆闲置不用。车主买了车,但因为种种原因不常使用或不愿使用。例如有些车主觉得油价太高,长时间不开车,有些车主买车主要为了周末或节假日居家出游用,并不用于日常的上下班,工作忙起来就几个月不碰车辆。或因家中有多辆车或长期居住在外地,车辆闲置不用。车主可能因失踪、犯罪、入院或去世等原因长期不能开车,导致车子无人处理。
(二)违法记录太多。车辆临近报废或是发生过道路交通事故,保养维修代价过高,再就是违法记录次数太多,衡量得失后,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86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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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了人行道,还用作临建和商业用途,比如做生意、当仓库、车体发广告等。在厦门市朝元路西池中石化加油站外的人行道上找到了这辆特别的“僵尸车”。记者注意到,这辆白色面包车右前轮已经瘪了,车边框上锈迹斑斑,车牌也不见了。车左侧及挡风玻璃上贴有某驾校的名称和关于该驾校方向及距离信息的广告。4月1日,民警找来这辆“僵尸车”的车主———驾校负责人,对其进行教育,申明闲置车辆占用人行道的危害性,责令其将车移走。驾校负责人表示,之前是因为该车闲置,才停到这里当广告牌,既然这样的行为不对,他们会马上整改。但因为太久没有开动,该车的动力系统出了问题,车胎也破了,无法自行移动。他随即拨打电话联系拖车,并承诺当天之内就会将这辆“僵尸车”移走。
    二、“僵尸车”存在的危害
    (一)占据公共资源。这些“僵尸车”有的“站”在路边,有的“卧”在小区内,有的“霸”在绿化带内,成为新型“城市垃圾”。1986年,中国的汽车保有量为362万辆,到2013年底这一数字增至1.37亿辆。不少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散落”在各地的“僵尸车”正成为新的城市垃圾。“僵尸车”长期占据道路、停车位等公共资源,使一些社会车辆因为难以找到停车位而滞留路边,进一步增加了交通压力,造成拥堵。另外,这些车辆长期停放、无人维护、布满灰尘,直接影响了市容市貌。
    (二)存在自燃隐患。有的“僵尸车” 年代已久、电路老化、油箱残留汽油,在高温之下极易自燃。南京就曾发生过这样的自燃。3月份的时候,秦淮区窨子山路内,一辆轿车突发大火,导致前后相邻的两辆轿车不同程度受损。联系上起火轿车的车主后,对方告诉交警,这辆车手续齐全,因为遭遇过交通事故,就放在这里,已经有1年左右。无独有偶,3月23日下午1时许,在山东省邹城市凫山街道周庄居委会,2岁的女童轩轩和6岁的堂哥航航,跟爷爷在周庄居委会院内一闲置两年的面包车上玩耍。爷爷去卫生间的空隙,车内突然起火,航航跑了出来,轩轩却不幸身亡。据村民介绍,事发地点位于居委会院内,孩子爷爷是那里的门卫。两个孩子是老人的孙子和孙女。事发时2岁的轩轩就坐在副驾驶座上。据了解,着火的面包车是村民周某的,在居委会院里停了两年多。由于车门一侧是打开的,平时很多孩子都在车里玩。
    (三)成为监管难题。要妥善处理“僵尸车”,仍然存在执法、监管等方面的难点。 交警处理“僵尸车”需要分情况。车辆如果有占道、违法停车的情况,交警可以依法拖走车辆;如果车主将车辆停靠在临时停车位,属于依法停车,交警部门难以处理。只有当车辆涉嫌偷盗,或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交警部门才有处理依据。根据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停放在停车场或其他划定车位的车辆,并无停放时长的规定。如果民众反映强烈,并能查找到车主信息,交警可以参照纠纷的处理方式,通知车主将车开走。专家认为,“僵尸车”作为新型城市垃圾的危害不容小觑,若任其发展,“僵尸车”或将成为一个新的城市管理难题,处理此类车辆,还需要各管理部门和车主共同努力。
    (四)造成环境污染。“僵尸车”长期不使用,还会导致汽油泄漏,挥发到空气中成为油气。根据资料显示,油气中含有苯和大量的烯烃、芳烃物质,其中丁二烯、苯系物及多环芳烃中的很多物质都已被证明有致癌作用,会危害人体健康,也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此外,经过风吹日晒,车上一些铁锈、电子元件被雨水冲刷,也可能流落到水中,造成污染。
    三、“僵尸车”整治的对策
    (一)健全法律法规。城市发展出现很多新生事物和新情况,跟进立法势在必行。4月1日,《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对于长期占用道路的“僵尸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元罚款。拒绝立即驶离,妨碍他人通行的,交警可将车辆拖走,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此外,市区主干道及学校、医院的出入口,均不得划停车位。厦门下大力度查处“僵尸车”和立法,值得各地借鉴,不断完善和细化相关法律,以严格约束市民肆意停放“僵尸车”的不良行为,从而维护城市的正常公共秩序。
    (二)发动群众举报。市民如果发现“僵尸车”,可以致电110或通过微博将情况反应给公安部门,如果是道路上停着“僵尸车”,交警部门 ……(未完,全文共4035字,当前只显示224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僵尸车”治理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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