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法院机关安全保卫应急实施方案
机关安全保卫应急实施方案

为积极应对机关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迅速、有效地组织和实施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院干警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维护正常的审判工作秩序,根据《岳池县人民法院关于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急电话
(一)当机关大楼发生火灾时,请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
(二)当机关大楼发生盗窃等治安事件时,请拨打“110”电话报警。
(三)当需要救护时,请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
(四)法警大队值班电话:5223624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机关安全领导小组
由党组书记、院长滕明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执行局长曾杰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警大队,大队长杨传智任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 设立分支机构,各负其责
1.指挥组。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成,负责定期组织召开机关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组织指挥处置机关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
2.宣传疏导组。由本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对事件现场的取证,协助有关部门对上访人员的宣传疏导及规劝。
3.警戒组。由法警大队法警和本院保安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机关大门及各应急疏散通道、电梯,实行强制管制,对现场的警戒和秩序的维护。
4.突击组。由法警大队法警及其他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负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03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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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或哄闹审判法庭时,将采取以下措施:
    (1)大门值班人员或值庭法警应立即阻止和制止,同时将情况立即向院领导报告;属正在庭审的,应听从审判长的指令,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控制住法庭局势;
    (2)警戒组法警应携带警棍、盾牌、头盔在大门外成“一字”队形展开,拉上警戒线,并视情况关闭法院大门;属哄闹法庭的,则迅速赶到庭审现场维护法庭秩序;
    (3)宣传疏导小组应对其进行宣传教育,劝阻上访或旁听人员停止冲击法院机关或哄闹审判庭,并告之由此而应承担的后果;
    (4)控制组对不听劝阻继续冲击法院机关或审判庭的首要分子,根据院领导的指示,实施强制措施,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当遇有_性上访人群或少数不法分子在法院大门外对法院机关实施打、砸、抢、烧等破坏行为时,将采取以下措施:
    (1)大门值班人员应立即进行阻止,迅速将情况向本院领导报告并打“110”电话报警,请求公安机关增援;
    (2)在法院大门内侧和出入口设置警戒线,警戒组携带警棍、盾牌、头盔在警戒线内成“一字”队形展开,迅速关闭大门,以阻止他们进入法院机关大院实施不法行为;
    (3)宣传疏导小组应对其进行宣传教育,劝其停止不法行为,揭露闹事组织者的阴谋,缓解闹事群众的对立情绪,劝离围观群众,并告知如不停止不法行为将承担的法律后果;
    (4)突击组对仍不听劝阻而继续实施打、砸、抢行为的首要分子,根据院领导的指示,果断控制为首人员,对强行越障进入警戒线内的人员应及时抓获,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对正在法院实施打、砸、抢、烧的人员,应立即制止并带离现场予以拘留;对非法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用于非法宣传、_的标语、传单及录像、录音、照相等工具,依法予以没收。
    4.当发现上访人员或安检时发现旁听人员中有人违法携带爆炸、危险物品时,将采取以下措施:
    (1)值勤法警应立即控制住嫌疑人,同时向大队领导报告,并打“110”电话报警,请求公安机关增援;
    (2)宣传疏导小组应对其进行宣传教育,劝其要冷静,并主动交出危险爆炸物品,否则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
    (3)警戒组加强警戒,及时疏散围观群众;在公安人员到来之前,各组根据院领导的指示,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最坏结果发生。
    5.刑事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遇下列情况时,将采取以下措施:
    (1)遇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纪律、扰乱法庭秩序以及旁听席出现哄闹、_等情形时,值庭的司法警察迅速制止;制止无效后,可强行带离法庭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押解司法警察应严密监控刑事被告人,防止其借机脱逃,并禁止无关人员接近刑事被告人。
    (2)遇突发疾病的刑事被告人,根据刑事被告人发病的情况及症状,请医务人员积极进行检查和救治,必要时请示院领导同意后,将刑事被告人送往医院就诊;送往医院途中和检查、救治过程中,司法警察要加强看管及对现场的警戒,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6.执行押解、看管、庭审过程中,发生被告人脱逃或者行凶、袭警、自杀等情形的,将采取以下措施:
    (1)被告人属跳车脱逃的,应立即停车,组织警力进行围捕;被告人属当街脱逃的,应当组织警力全力追捕;
    (2)及时向警队和院领导报告情况,听从领导指挥,同时打“110”向公安机关报警,并采取有效的追击手段,阻止被告人脱逃;
    (3)如发现被告人跳车死亡,应及时报告领导,保护好现场,同时报警,待增援人员到达后再行处理。
    (4)属被告人实施自杀、自伤行为的,值勤法警应采取措施控制住被告人,制止其自杀、自残或袭警行凶,并收缴其持有凶器或可能用来实施自杀、自伤的其它物品,同时加强对其他刑事被告人的看管;
    (5)待险情消除后,立即向审判长和大队领导报告,按照指令采取进一步措施;
    (6)对已经发生伤害后果的,应先控制刑事被告人,然后对其进行救治。
    7.押解途中或在执行死刑时,发生人犯众亲属拦堵囚车闹事、劫持法场或者罪犯同伙武装抢夺人犯时,将采取以下措施:
    (1)押解负责人下达准备处突的口令;
    (2)指定专人向警队和院领导报告情况,打“110”电话请求公安支援。
    (3)警告人犯同伙,不得近距离接触人犯,否则后果自负;如冲击囚车时,应先鸣枪示警,对首要分子可依法实施射击;
    (4)押解法警必须将人犯压于身下,控制住被告人,防止被告人伺机脱逃,其他人面向车窗随时做好战斗的准备;
    (5)驾驶员时刻听从负责人指挥,没有停车命令,不得停车,并时刻注意绕行;有停车命令时,停车不熄火,随时做好发车的准备,做到执行命令果断迅速,不怕牺牲,英勇果敢,迅速突围;
    (6)处置时,按照先近后远、先重后轻、先重点后次要的原则做到稳、准、狠的打击犯罪分子。
    8.审判大楼发生火灾事故时,将采取以下措施:
    (1)任何人发现审判大楼办公区发生火警或火灾时,应利用应急广播系统或报警铃,稳定被困人员情绪,各部门组织干警引导被困人员有序地疏散,防止惊慌、拥挤和跳楼,同时要开启消防供水系统,并 ……(未完,全文共4837字,当前只显示268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法院机关安全保卫应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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