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居民小组村规民约
****居民小组村规民约
(****年*月*日经**村**小组党员会、户长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引导全体居民树立“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观念,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觉性和能力,努力把本社区建设成“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和富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社区规民约(以下简称:“规约”)。
第二条 本“规约”具有社区与居民、居民与居民之间的契约性质,对全体居民均有相同的约束力。全体居民都应当自觉遵守执行,任何人不得以在外经商、务工为由拒绝执行。居住本社区的外来人员参照执行本“规约”。
第三条 违反“规约”,应承担相应责任。 承担责任的方式:一、批评教育;二、赔礼道歉;三、写出悔过书;四、违约行为公示或通报;五、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第四条 居民委员会对违反本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7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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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拆除旧房的,必须及时拆除并退出旧的宅基地。
    第十一条 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计划外生育。
    第十二条 凡符合服兵役条件的居民,应积极应征参加兵役登记和体检。
    第十三条 不得违反法定程序越级上访和聚众集体上访。不借口_群众到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办公地、他人住宅和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制造事端、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第十四条 不参加_和非法z-教组织的活动。不利用迷信活动造谣惑众、骗财骗物。不得捏造虚假的事实欺骗群众,引发恐慌;不得诽谤他人、污辱他人人格。
    第十五条 不随意在公路、村庄道路上晾晒农作物和堆放玉米杆、粪草、烟树等一切生产杂物。不损毁村机耕路、排灌水渠、水库闸门、村道路灯、花木草坪、办公物品、村务公开栏、自来水主管、文化体育卫生设施和其他集体设施、集体财物。不得在樟木箐坝钓鱼、捕鱼、游泳等行为。
    第十六条 严禁在抗旱池内,大河、沟渠乱丢农药瓶、药袋。
    第十七条 严格执行《易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封山集采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做到不盗伐林木和毁林开荒。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尤其在森林防火期,禁止在林区野外违规用火。
    第十八条 死禽、死畜要挖坑深埋,作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要集中放到到社区垃圾收集房。
    第十九条 要破除封建迷信,反对婚嫁、丧葬铺张浪费,提倡移风易俗、勤俭持家、节约办事。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纪委《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村社区两委、党员、组干部带头执行,提倡婚事新办、力戒奢靡,丧事简办、厚养薄葬。要压缩宴请规模,婚事双方宴请总人数控制在200人(20桌)以内,丧事宴请规模也要规范控制。同一事由所有操办人员各自宴请和分次办理的总人数不超过上述宴请总人数,提倡婚事丧事宴请只办理1次。宴请每桌菜品不超过12个,其中荤菜不超过总数的一半,每桌费用控制在200元以内;烟酒支出不超过每桌支出的30%,提倡使用本地符合安全质量饮用标准的自产酒。按民族风俗习惯办理的婚丧宴请标准由各地合理确定。明确随礼上限。切实减轻农村群众人情和经济负担,参加农村婚事丧事宴请,赠送礼金或礼品价值不超过100元。防止和纠正以给压岁钱的方式变相送礼,除近亲属外不赠送压岁钱。实行申报备案及公示制度。规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申报备案和公示约束,让操办者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实现监督关口前移。操办婚事要提前10天进行申报,如实说明操办事由、时间、地点、规模、标准等,并对遵守相关规定作出承诺。丧事可在事后10天内补报。党员领导千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按干管权限申报备案,村党组织、村委会和村监委成员向乡镇党委申报备案党员向所在村党组织、村民向所在村委会申报备案,经批准后方可办理。申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条 严格执行殡葬法规及政策规定,倡导生态殡葬,严禁乱葬乱埋。
    第二十一条 本村村庄道路严禁挖机、大型货车(车货总重量超49吨)通行。

    第三章对违反“规约”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凡违反本“规约”的,除触犯有关法律应由政府有关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和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外,居民委员会有权根据客观事实和本“规约”第三条的规定,酌情对行为人作出相应的处 ……(未完,全文共3148字,当前只显示174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居民小组村规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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