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纵深监察_改革,逐层_以制度约束权力 | ||
纵深监察_改革 逐层_以制度约束权力 以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的监察对象主要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监察范围过窄,监督范围存在空白。2018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5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纪委监委派驻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监督权力、监督职责和监督作用,制定了对驻在部门(含综合监督单位)党组管理的司局级党员干部涉嫌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内部审理、案件移送 ……(未完,全文共686字,当前只显示41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纵深监察_改革,逐层_以制度约束权力) 上一篇:“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发言提纲 下一篇:脱贫攻坚请战书 相关栏目:检察院 改革 改革开放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