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扶贫办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规范建档立卡系统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建档立卡系统精准度,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和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队伍建设
第一条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由扶贫信息员专职负责。主要负责建档立卡信息录入、日常监测、数据清洗,配合开展脱贫摘帽认定,新识别贫困户、返贫户识别、动态调整,脱贫对象回退等工作。
第二条落实市、县、乡、村四级扶贫信息员工作制度。市应安排3名以上扶贫信息员;贫困县应安排3名以上扶贫信息员;插花县(市、区)应安排2名以上扶贫信息员;乡镇应安排2名以上扶贫信息员;行政村应安排1名以上扶贫信息员。
第三条扶贫信息员名单报备。各县(市、区)负责汇总本级和所辖乡镇、行政村(社区)扶贫信息员名单,及时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扶贫信息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动。确需人员变动的,应在变动前10个工作日上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8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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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数据清洗
    第八条 数据清洗内容。数据清洗主要是对系统内信息存在缺项、错项、指标值异常、逻辑关系错误等问题,由县、乡两级扶贫部门统一开展实施。
    第九条 日常系统监测。各县(市、区)组织所属乡镇街道、开发区定期对本辖区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信息存在的各类问题数据主动排查,每周至少监测1-2次,做到“应查尽查,无一疏漏”,确保错误数据清零,并建立监测工作台账。
    第十条 疑点数据清洗。对国办、省办下发的疑点数据,各县(市区)应高度重视,不得简单转发省办、市办通知,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清洗方案,并及时将疑点数据分发乡镇、村(社区)核实,按时完成疑点数据清洗工作,并由县、乡镇组织专人核查,确保数据修改到位,错误数据清零。对于各级下发的疑点数据修改情况要建立工作台帐,以备核查。
    第十一条 乡镇台帐审核。乡镇对各村报送的日常监测台账以及疑点数据核查台账要进行核实把关,梳理数据信息关联指标是否存在逻辑错误,经核实无误后分类汇总,报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送县扶贫办。
    第十二条 数据整改录入。县扶贫办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扶贫办对报送的问题数据修改台账进行审定,由专人负责录入,做好数据修改登记。
    第十三条 数据全面核实。各地信息数据录入系统后,县、乡、村三级信息员需再次进入_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进一步核实数据录入是否有误,对有误的及时核实整改,确保扶贫开发数据信息录入系统准确无误。
    第十四条 清洗情况上报。各县(市、区)扶贫办在数据清洗工作完成后,应形成数据清洗工作完成情况报告,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市办备案。
    第四章 系统运用
    第十五条 做好日常监测。坚持将建档立卡数据作为开展资金分配、项目规划、成效评价、督办检查等各项工作的重要依据。依据大数据分析成果,对照实施精准扶贫基本方略的有关要求,提出精准扶贫改进意见和建议,督促各项帮扶政策有效落实。
    第十六条 定期开展比对。各县(市、区)围绕提高建档立卡数据质量,统筹民政、公安、人社、住建、农业、残联等涉贫数据统计部门力量,定期开展跨部门数据比对。对发现的问题数据,县级扶贫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并落实整改,确保跨部门涉贫数据完全一致。对于同一涉贫数据多头管理的情况,各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大沟通力度,共同协定数据取值。
    第十七条 开展大数据分析。利用建档立卡成果,分层级、分区域开展大数据分析,深入发掘数据价值,全面展现地区基本贫困现状,及时反映精准扶贫阶段进展,科学评价各地减贫成效,将建档立卡数据成果转化为指导精准扶贫顺利实施的实证依据。
    第五章 台账管理
    第十八条 完善数据台帐。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各类数据均应建立纸质台帐,各级应完整收录建档立卡数据管理各类原始资料,高质量建立纸质台账,做到台账记录与贫困实际相符、电子文本与纸质文本相符。
    第十九条 强化管理台帐。对于日常数据更新、数据清洗、系统比对、系统录入等管理情况要建立纸质台帐,以县为单位统一规范,以备核查。
    第二十条 建档立卡纸质台账管理纳入各地档案规范化管理范围,一并参与档案管理各类检查、考核。
    第六章 有关保障
    第二十一条 落实相关经费保障。各地要根据本地建档立卡数据管理需要,安排适量工作经费,用于建设并维护建档立卡信息系统,购置必要的数据 ……(未完,全文共3205字,当前只显示178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扶贫办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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