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城管分局地沟油、烤鸭油等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城管分局地沟油、烤鸭油等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地沟油、烤鸭油等餐厨废弃物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城乡区容环境整洁,促进地沟油、烤鸭油等餐厨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地沟油、烤鸭油等餐厨废弃物,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以及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
第三条 本区辖区范围内地沟油、烤鸭油等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理及其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地沟油、烤鸭油等餐厨废弃物的处置,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实行统一收集运输、集中定点处理。 第五条 区人民政府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订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地沟油、烤鸭油等餐厨废弃物处置政策,促进地沟油、烤鸭油等餐厨废弃物的减量化产生、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
对在地沟油、烤鸭油等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区、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条 区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管理局是地沟油、烤鸭油等餐厨废弃物处置的行政主管部门(以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93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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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沟油、烤鸭油等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年审时,应当向工商部门出示餐厨废弃物登记证明。
    第十三条 地沟油、烤鸭油等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负有对其产生的地沟油、烤鸭油等餐厨废弃物按本办法规定进行收集、运输、处理的义务。
    自行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的,地沟油、烤鸭油等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具有符合规定要求的专用收集、运输等车辆设备,并向区主管部门提交自行收集、运输方案,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委托收集、运输、处理餐厨废弃物的,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委托取得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的专业单位,并签订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合同,按照规定交纳餐厨废弃物有偿服务费。地沟油、烤鸭油等餐厨废弃物有偿服务费的具体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区价格部门会同区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 区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作出地沟油、烤鸭油等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许可的决定。
    区主管部门应当与中标人签订地沟油、烤鸭油等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协议,约定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服务标准、履约保证等内容。
    第十五条 地沟油、烤鸭油等餐厨废弃物专业收集、运输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二)地沟油、烤鸭油等餐厨废弃物收集采用全密闭收集容器,并具有分类收集功能;
    (三)地沟油、烤鸭油等餐厨废弃物运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滴漏功能;
    (四)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六)具有固定的办公及机械、设备、车辆停放场所;
    (七)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六条 地沟油、烤鸭油等餐厨废弃物专业处理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二)处理厂(场)的选址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并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文件;
    (三)采用的技术、工艺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具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排放达到国家标准;
    (五)具有完善的工艺运行、设备管理、环境监测与保护、财务管理、生产安全、计量统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控制污染及突发事件的预案,并得到有效执行;
    (六)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七条 地沟油、烤鸭油等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保持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及其周边环境的整洁;
    (二)地沟油、烤鸭油等餐厨废弃物实施单独收集、存放,并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污染防治设施保持正常运行和使用,并保持周边环境整洁;
    (四)按照规定将餐厨废弃物交由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单位收集、运输;
    (五)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规定。
    第十八条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禁止下列行为:
    (一)将餐厨废弃物裸露存放;
    (二)将餐厨废弃物故意混入其他生活废弃物或者将其他物体故意混入餐厨废弃物;
    (三)将餐厨废弃物排入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河道、沟渠和公共厕所等;
    (四)将餐厨废弃物交由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输、处理;
    (五)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十九条 从事餐厨废弃物专业收集、运输的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要求在收集点配置符合标准、统一标识的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并保持完好;
    (二)按照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作业标准和作业规范,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保证餐厨废弃物日产日清;
    (三)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收集的餐厨废弃物运送至区主管部门指定的餐厨废弃物处理单位;
    (四)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后,及时清理作业场地,保持周边环境的卫生整洁;
    (四)用于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的车辆应当统一标识,并做到密闭、完好和整洁;
    (五)于每月10日前向主管部门申报上月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的来源、数量、处理去向等情况;
    (六)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规定。
    第二十条 餐厨废弃物专业收集、运输单位和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自行收运的,禁止下列行为:
    (一)任意倾倒、抛撒、丢弃、排放或者堆放餐厨废弃物;
    (二)将餐厨废弃物混入其他生活废弃物收集、运输或者将其他废弃物混入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
    (三)使用非专用收集车辆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
    (四)将餐厨废弃物交由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处理;
    (五)擅自收集、运输其服务 ……(未完,全文共5042字,当前只显示242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城管分局地沟油、烤鸭油等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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