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净化”行动实施方案
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净化”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巩固整治成果,提升市容环境“净化”水平。根据 城乡环境整治百日攻坚“净化”行动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从20 年10月8日起,在全县开展为期100天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净化”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围绕打造“干净整洁、秩序井然、通行顺畅、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城乡环境为目标,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治“脏、乱、 差、堵、污”问题为突破口,打好城乡环境整治攻坚战,以网格化、常态化管理为抓手,打好城乡环境整治持久战。通过统筹推进、全面整治、重点突破,以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县城、园林县城为重点,进一步改善全县城乡人居环境,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让城乡更美丽,让人民生活更美好,为努力开创“宁静致远,都和民安”新境界作出贡献。
二、城区环境整治重点任务
(一)市容环境整治
1.加强城区街巷、公园广场、江河水域、堤岸、绿地、重点部位、居民小区清扫保洁。推进环卫作业精细化管理,加强环卫作业监督考核,做到清扫到位、保洁及时、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责任单位:县城管局(排序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县水利局、县房管局、县交通局、县卫计委、梅江镇〕
2.完善城区环卫设施。按标准要求建设垃圾处理场、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推进厕所革命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自2018年起用三年时间完成37座公厕的新建、改(扩)建任务,使之达到二类标准。〔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城建局、县卫计委、梅江镇〕
3.整治各类违法占道行为。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11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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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夜间施 工噪音,制止沿街铝合金加工和切割等高分贝噪音,整治娱乐行 业噪音,防止噪音扰民。〔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县文广新局〕
    12.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规范祭祀行为。城区禁燃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城区逐步限制出售、燃放烟花爆竹,减少环境污染和噪音扰民;城区禁止随意焚烧纸钱、抛撒冥币、燃放鞭炮等祭祀行为,中元节期间可在适当区域设置烧纸祭祀点;大力倡导鲜花祭奠、网上祭奠、家庭追思等现代祭扫活动,减少环境污染。〔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县供销社〕
    (三)交通秩序整治
    13.整治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机动车、两(三)轮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保障交通安全畅通。〔责任单位:县公安交管大队、县城管局〕
    14.规范停车秩序。在具备条件的道路上施划停车泊位线, 引导机动车、两轮车有序停放,依法查处车辆乱停乱放、占人行道停放和占公交站台区临时停靠行为,取缔私设停车泊位、圈占公共停车泊位行为。〔责任单位:县公安交管大队、县城管局〕
    15.规范交通运营秩序。规范出租车、公交车、客运车营运秩序,做到不拒载、不甩站、不绕行、不宰客;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维护客运秩序。〔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公安交管大队、县城管局〕
    16.加强停车场建设。利用收储闲置土地建设停车场,鼓励企业、个人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停车场,鼓励企业、单位小区接纳外来车辆停放。〔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城建局、县公安交管大队、县发改委、 县国土局〕
    17.完善道路设施。打通城区断头路,建设快速路,拓宽城区瓶颈桥梁,实施道路“白改黑”工程,新建居民小区采取开放式规划设计,推进拆墙透绿,畅通道路微循环。〔责任单位:县城建局、县城管局、县房管局〕
    (四)公共基础设施
    18.加强市政设施维修管养。及时修复车行道、人行道、路灯、排水沟、井盖等市政设施,修复、更新破损路名牌,新建道路同步完善交通标线、信号灯、路灯、绿化等基础设施。〔责任 单位:县城管局、县城建局、县财政局、县公安交管大队、县民政局〕
    19.强化园林景观管护。加强园林绿地管养、公园广场设施维护,强化城市公共建筑亮化改造提升和设施维修管养,打造舒心宜人休闲环境。〔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20.实施城区提升改造工程。实施背街小巷、老旧居民小区临街立面、公园绿地提升改造工程。〔责任单位:县城建局、县城管局〕
    21.城区出入口环境整治。合理规划、设计和建设城市出入口道路,设置标识、雕塑等景观,推进景观建设和亮化工程。〔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城建局〕
    (五)常态化管理任务
    22.推进城区环境整治社会化。将城区环境整治和城区环境保护内容纳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和学生守则内容,开展城区环境整治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营造人人爱护环境、人人参与环境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县招商服务中心、梅江镇〕
    23.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严格落实《 县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实施意见》,常态化发布“诚信红黑榜”,将违反法律法规,给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列入 诚信“黑名单”。〔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文明办、县城管局〕
    24.推进常态管理制度建设。推进城区环境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推进城区建成区、工业园区“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临街门店市容环境秩序“门前三包”责任,将建筑红线退让区域纳入常态化管理,规范物业管理企业服务,实现由突击整治向常态治理转变。〔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三创办、县文明办、县财政局、县房管局、工业园管委会、梅江镇〕
    三、农村环境整治重点任务
    1.加强圩镇卫生整治。推行圩镇清扫保洁工作购买服务,做到道路、集市干净,无卫生死角,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收集点无积存垃圾,无焚烧垃圾。完善圩镇垃圾中转站和公共厕所等环卫实施。(责任单位:县委农工部、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强圩镇秩序整治。各乡镇成立城管执法队。整治圩镇以路为市、占道摆摊设点、杂物乱堆乱放、车辆乱停乱放和乱搭乱建、乱披乱挂现象,保持圩镇良好秩序,确保通行畅通。规范圩镇户外广告,店招牌匾,规范临街指示标牌设置,整治杂乱管网线路。(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加大圩镇设施整治。加大圩镇通路、沟渠、路灯等公共设施管理力度,及时修复破损道路和公园设施,做到路平、沟通、灯亮,圩镇新建区域实行雨污分流,建立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设施。(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长效机制。全面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实现农村环卫保洁全覆盖、全天候、常态化。按照农村户籍人口不低于50元/人/年(力争达到55元)要求落实运行经费。(责任单位:县委农工部、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推进农村“空心房”整治。进一步加大农村“空心房”拆除力度。实行拆除到位,清理到位,复垦到位。加大对祠堂、众厅、围屋、古建筑等维修力度,保护传统村落,保留农村文脉。(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县委农工部、各乡(镇)人民政府)。
    6加强农村建房管理。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规范农村建房行为,遏止乱搭乱建现象,集中整治农村超高超大建筑行为。严格乡(镇)村规划实施管理,引导农民依规划建房,严厉查处违规用地和违规建房行为。(责任单位:县城建局、县国土局 ……(未完,全文共6016字,当前只显示289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净化”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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