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被告人**的审前社会调查报告
县社区**工作管理局: 根据(2021)南社调字第 号的通知书,我办由**、**两名同志组成调查专班,按照鄂司发[2007]15号文件规定,对被告人**进行了审前社会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0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1年5月13日,对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在家庭和社会上的表现进行了调查。据被调查人**(被告人邻居)的证言证明:被告人**平时在我们这表现很好,对人热情诚恳有礼貌,乐于助人,是个很老实的人。我同意法院对其适用非监禁刑,我认为不会对社会造成什么危害;据被调查人**(被告人丈夫)的证言证明:**平时在家里表现很好,对上孝敬母亲,对下爱护子女,家里大小事都是她在操持,是我们家的顶梁柱。希望法院对她宽大处理,给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们全家人一定配合社区**机关对她的管理教育,保证让她好好改造,不再犯罪;被告人居住地村委会的证言证明:被告人在村居住期间表现良好,团结村民,服从村委会管理,除此案件无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若人民法院对其适用非监禁刑,不会对本地的社会治安和稳定造成影响。村委会同意接受并配合社区**机关做好教育监督工作。**县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经核查我所档案,截止2021年5月1 ……(未完,全文共862字,当前只显示51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对被告人的审前社会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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