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乡镇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
| 乡镇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聘用单位(甲方): 受聘人员(乙方): 填写说明 1、本聘用合同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制定,作为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的范本。除本合同所列内容外,经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协商一致,可增加有关条款。 2、填写聘用合同书一律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晰、工整,涂改处必须加盖校对章,否则无效。 3、本聘用合同书须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双方当事人亲自签订,因故确需代签的,须经本人书面委托,否则代签无效。 4、本聘用合同书内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工资报酬等金额一律使用大写。 甲方(聘用单位)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 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97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三)甲方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业务知识、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五.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待遇 (一)甲方根据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从事的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工作成果和贡献大小,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待遇。乙方工资的构成和标准如下: 严格执行***市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确定试用期及转正后工资待遇计算工资。 (二)乙方工资调整,奖金、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享受国家和单位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本合同中未尽的权益,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致残、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付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以及其他社会保险金。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可以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统一办理有关手续,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三)本合同确需变更的,由甲乙双方按照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以书面形式确定合同变更的内容。 (四)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岗位或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并向乙方出具《岗位调整通知书》,对本合同作出相应的变更。 七.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5、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甲方也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为公务员的; 4、依法服兵役的。 除上述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本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双方均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经济补偿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八)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并办理相关手续。甲、乙双方应当在3个月内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乙方的人事档案,乙方不得无故不办理档案转 ……(未完,全文共5245字,当前只显示252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乡镇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上一篇:反电诈工作表态发言稿 下一篇:入党申请书 相关栏目:乡镇 乡镇社区 人事 合同契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