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_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经验交流
_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经验交流

埋头苦干 勇毅前行 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1月20日,_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指出,__以来,在以_同志为_的_坚强领导下,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新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全系统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规律性认识不断深化,积累了一些成功做法和经验。会议分享交流了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在各个细分领域的成功经验。
_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键词:房地产市场
_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_、_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部署房地产调控和防范化解风险工作;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并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调研和部署房地产调控工作;市政府多次召开房地产调控专班会议,密集调度,精心组织实施。2021年,首都房地产市场总体健康平稳。
“两个体系”协调联动
实现住房需求全覆盖
制定住房专项规划,明确长期发展战略,推动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协调发展。针对“市场腿长、保障腿短”“产权腿长、租赁腿短”和新市民、青年人住房矛盾突出的问题,加快发展长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补齐“两个体系”短板,强化协调联动。
专项规划战略引领,长远谋划住房总量、结构、布局。编制2020~2035年住房专项规划、五年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以专项规划谋发展、建设规划重统筹和年度计划抓落实的住房规划体系,做好住房总量、结构、布局、时序统筹与平衡。建立土地储备项目库管理机制,将土地储备入库与供应一体化推进,商品住宅用地年度土地储备总量连续五年保持在600万平方米左右,实现供地不少于300万平方米。2021年,完成商品住宅用地供应352万平方米,租赁房用地供应302万平方米。
健全住房市场体系,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用好国家专项奖补资金,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培育专业化规模化的住房租赁企业,目前持有经营房屋达100万间。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合同备案量达400万笔。规范租赁经纪、租金贷使用、短租房等,持续整治黑中介、群租房。完善二手房市场交易机制,推行交易登记“全程网办”和“连环单”交易并联办理。
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制定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重点保障新市民、青年人,选址注重职住平衡,单套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住房市场租金。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2021年单列集体土地建设租赁性住房用地150万平方米、已开工7.1万套;明确非居住用房改建集体宿舍的原则和标准,已开工项目可提供房源3822套(间)。公租房保障面扩大到老龄、退役军人等_。累计供应共有产权住房8.3万套,实行“一项目一策”精准对接产业园区需求。
保持政策连续稳定
预调微调实现“三稳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96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更多相关文章:_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经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 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防汛攻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农村自建房安全排查工作总结

  • 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在全市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第一季度全市建设监督执法检查暨春节后复工检查的通报

  • 202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重点工作计划

  • 在2022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经验介绍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在全县近期水污染问题整改工作会议上的发言提纲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班子2021年述职报告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年工作总结及未来五年工作打算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工作总结

  • ,政策体系初步形成。
    摸清底数、规划到位。建立不动产登记、人口统计调查等信息共享机制,摸清新市民、青年人等_住房需求。摸排全市存量土地和房屋资源情况,根据《厦门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十四五”期间,厦门市计划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1万套(间)。2021年已筹集9.27万套(间),投入使用3.17万套(间),有效解决8万多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
    快速抓供给
    实现“三个提速”
    在拓宽房源供给渠道上全面提速。厦门市积极盘活存量、提升增量,初步形成7种房源供应渠道。利用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建设。在租赁需求旺盛的产业园区、外来人口集聚区周边,利用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目前已筹集12个项目、1.82万套(间)。
    利用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允许商业、办公、旅馆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资源规划等部门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联合审查,审查通过即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建设运营单位可凭项目认定书办理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等手续,落实税费减免、民用水电气价格和金融优惠政策。目前,已筹集23个项目、房源约1万套(间)。
    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用地建设。允许企事业单位利用低效和闲置的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不补缴土地价款,切实降低土地成本。全市首个项目已经动工,企业利用自有闲置仓储物流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建成后可提供房源7600套(间),有效满足周边物流产业园区企业和机场北片区内其他企业职工的租住需求。
    支持产业园区配套建设。将园区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比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提高到30%,提高部分全部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该政策已在得到落实,有效满足了企业生产发展需要。
    在市政公建项目中配建。在公交首末站、清洁楼、污水处理设施等市政公建项目开发时,根据需求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盘活闲置直管公房、安置住房等房源。将企事业单位直管公房、安置房等项目盘活为保障性租赁住房。2021年将1013套公房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定向分配给环卫、公交等城市公共服务人员。
    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将租赁住房用地基准地价定为办公用地基准地价的1.25倍,约为同区域商品住宅基准地价的23%。截至目前,已出让租赁住房用地9宗,规划新增房源近万套。
    在培育和发展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上全面提速。积极发挥国企“压舱石”作用。重点培育地丰置业等15家国有住房租赁企业,鼓励国企带头引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引进品牌机构参与。吸引龙湖冠寓等一批_知名品牌入驻厦门,积极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支持关联行业机构转型升级。推动联发尔寓等本土房地产关联企业向租赁住房建设运营企业转型升级,重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目前,全市共有住房租赁企业83家,其中,持有或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1000间或3000平方米以上的专业化规模化企业24家,共投资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近8万套(间)。
    在完善金融、财税保障上全面提速。强化金融配套。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与国开行等12家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目前,12家金融机构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已授信300亿元,实际投放75.2亿元,支持建设24个项目约4.7万套(间)。加强财税支持。“十四五”期间,厦门市计划投入约250亿元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其中,约200亿元由国企投资新建6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
    纵深抓规范
    强化“三项监管”
    强化制度监管。建立多部门和各区(管委会)共同参与的联动协调机制,落实信用评价和联合惩戒机制,强化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出租和运营管理的全流程监管。
    强化平台监管。以厦门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底板,依托400万套房屋大排查数据、70万个地名地址等成果,建设房屋基础数据库、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和监管分析平台,加强房源发布、合同备案等环节的线上监管。
    强化过程监管。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金、户型和租住对象等限制性条款。在“非改租”项目改建前,明确不得分割登记、分割抵押、分割销售和以租代售等。建立市—区—镇(街道)社区3级住房租赁网格化管理机制,设立937个租金监测点,加大各类租赁住房租金价格采集、分析和监测。
    厦门市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全面构建供给充裕、租金平稳、租期稳定、机制完善的住房租赁市场,切实增强新市民、青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制度
    2021年,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30周年为新起点,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聚焦住房领域重大任务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
    服务住房大局
    促进“租购并举”
    上海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始终保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重点支持首套刚需、中小户型、中低收入家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聚焦住房保障体系,发放共有产权住房贷款。为配合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推行,上海市试点推出住房公积金共有产权住房个人贷款业务,累计发放贷款7.8万笔、285亿元,贷款户数占全市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家庭的60%。
    政策倾斜配套。根据“应贷尽贷、增人扩额、风险分担”等原则,让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家庭按照购买首套住房政策,享受更为优惠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另外,允许借款人贷前提取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扩大共同借款人范围等,使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购房家庭的支持力度更大。
    服务全程跟进。通过与市住房保障部门的数据互联,对各个批次申购家庭“早了解、早介入、早服务”。在申购家庭选房前,精准对焦每个家庭贷款需求,提前告知可贷款额度等信息,极大方便其选房决策。申购家庭选房结束后,优化贷款办理模式,合理配置贷款节点和网点资源,向其提供从选房咨询到办理贷款的全流程服务,成为住房公积金服务的一大亮点。
    风险管理夯实。针对共有产权住房购房家庭还款能力较低、抵押物处置难等特点,明确住房公积金贷后管理和处置措施。对于取得房地产权证未满5年的,出现贷款逾期等违约情况后,借款人应申请由住房保障机构回购共有产权住房,回购款项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有效防范贷款风险。
    聚焦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多层次需求。利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投资收购3881套公共租赁住房,定向出租给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受到缴存职工的积极评价。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助力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_的住房问题,支持住房租赁发展。2021年1~12月,租房提取业务办理人数95.7万人,94%为新市民、提取金额123亿元。
    坚持分类施策。合理区分租赁_,针对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缴存人、租住市场租赁住房的缴存人,以及当地引进的高层次急需人才,制定差别化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让各类_都能享受到政策支持。
    推进全程网办。发挥住房公积金信息化优势,通过_住房公积金小程序、上海市“一网通办”APP等服务入口,实现租赁提取业务全程网办。积极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在线核验职工住房等信息,实现租赁提取业务零材料办理。
    融合社会治理。主动与公安部门对接协作,将租赁住房提取审核与城市治理有机结合,通过部门信息互享建立租赁状况核查机制,既规范了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也为公安部门核查居住人口提供信息,为上海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贡献经验。
    此外,按照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部署,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解决筹资难的问题。截至2021年12月,已累计办理加装电梯提取业务1910笔、提取金额9216万元。
    服务群众办事
    落实“跨省通办”
    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作部署,聚焦企业和群众以往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和使用时需要“折返跑”“多次跑”等问题,深入推进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截至2021年12月,线上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和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等3项“全程网办”的业务共52万余笔,网上办理率达到93%。线下与_132个城市开展了“跨省通办”业务,涉及服务事项13类、服务职工1339人,线下业务办理量_第一,为缴存职工节省异地办事成本近600万元,其中通过“两地联办”办理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业务量快速增长,下半年业务办理数量是上半年的31倍,提取金额是上半年的22倍。
    制定操作规范,确保“跨省通办”业务办得通。对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跨省通办”工作要求和“两地联办”业务流程,结合上海实际抓落实。
    流程标准化。制定《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跨省通办”业务代收代办办理流程》和《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两地联办”购房提取业务办理流程》,进一步优化“跨省通办”业务要求。
    培训全员化。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业务培训做到全员覆盖,共培训753人次。采用电话抽查、现场抽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检验服务人员对“跨省通办”服务事项掌握程度。
    服务同质化。在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设置“跨省通办”专窗,无差别受理各项“跨省通办”业务,提升群众满意度。在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和“跨省通办”专窗,使用_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增强服务人员对提升服务质量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探索服务优化
    在更多更好方面提质量
    通办范围扩大。在试点区域先行先试,在增加业务事项、减少转办环节、提高材料交换效率等方面,将_规定的8项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拓展到28项, ……(未完,全文共14144字,当前只显示510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_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经验交流

    上一篇:《实践论》读后感
    下一篇:实践的力量——《实践论》学习体会

    相关栏目:建筑 电信 会议致辞 会议主持 会议发言 经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