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思考
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思考

2022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是我国商事立法回应新时期市场经济发展实施的重大举措,是营商法治环境建设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将对我国商事制度改革深入发展和我国商事法律制度不断完善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某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职能,优化市场主体登记流程,提升登记便利化程度。聚焦市场主体“准入、准营、退出”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全力打造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服务链条,促进市场主体规模进一步壮大,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释放,市场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

一、宽准入,培育市场主体生态

一是认真落实“一网通办”服务模式。着眼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强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5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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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业银行网点进行预约,与开办申请信息一并提交,也可以选择在专区进行线下开户预约。逐步将企业登记实名验证范围推广至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变更登记(备案)、注销等业务环节。实行企业登记实名验证后,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骗取企业登记的行为已得到有效遏制。

    二、促准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是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大力推进“照后减证”。“证照分离”改革已在我区全面实行,1个事项由审批改为直接取消审批,1个事项由审批改为备案,5个事项由审批改为优化审批服务。持续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分类管理,为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提供便利。二是是创新监管手段。建立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等级评价模型,开展全覆盖、多维度、全周期的信用评价,并根据评价等级进行分级管理。对信用等级高的市场主体,一般不主动发起日常检查,激励企业守法经营。三是落实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登记制度。按照总局技术方案更新升级登记系统,在全省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改革,将现行的申请人“写作文”、登记人员“改作文”方式调整为申请人从规范目录中_选择规范条目申请登记。根据企业申报的经营范围,按照规范目录明确的经营范围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相关主管部门和信息共享部门的对应关系,明确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并将相关企业信息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精准推送至对应层级的主管部门。

    三、降门槛,助力大众创业创新

    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全面实施市场主体住所自主承诺制,可不再提交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协议等申请资料。按照《意见》确定的登记原则,进一步深化这项改革。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破除“严防死守”观念,充分尊重企业自主权,申请人在办理企业设立、住所变更、经营场所备案时,依据《意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禁设参考目录》等有关规定,对自主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作出承诺,则无需提交房屋权属证明和房屋租赁协议等其他证明材料,即予以登记。二是助力拓展生产经营。对公司制企业开展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实行“一照多址”直接办理,企业可以在登记一个住所的基础上一并登记多个经营场所,也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进行变更或增减,方便开展多点经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三是明确监督管理措施。对于通过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予以公示。对于虚假承诺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登记的市场主体,依法予以撤销,并将责任人纳入失信名录。对于应当具备特定条件的住所,或者利用非法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相应主管部门 ……(未完,全文共2385字,当前只显示143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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