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矿产资源调查中心经济责任制实施细则
矿产资源调查中心经济责任制实施细则

1、总则
1.1为了提高工作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多出地质找矿成果,在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框架下,依据院下达的工作任务及经济目标,结合中心实际,按照“多劳多得、优劳多得、绩效与成果质量挂钩、向野外一线倾斜、不平均分配”的原则,在院下发《**省地质调查院地质成果奖励暂行办法》(鄂地调[**]93号)《**省地质调查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鄂地调〔2019〕80号)、《**省地质调查院地质勘查野外工作津贴管理办法》(鄂地调[**]27号)基础上制订矿产资源调查中心经济责任制实施细则。
1.2具体实施时,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考核、奖惩兑现的原则。
2、项目经费组成
2.1中心项目经费为院生产技术部以任务书下达的中心控制使用费用,项目经费包括项目野外直接生产性费用、项目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外协费用、设备折旧及维修、计提福利费、办公成本、不计入项目的差旅、会议、劳务费等。
2.2财政类项目野外直接生产性费用由中心按项目设计实物工作量,依据各项目设计预核定,包括野外津贴、差旅补贴、外部施工费、运输费、民工费、材料费、联络站费、综合研究费和外协管理费等。项目野外直接生产性费用=野外工作经费*核算系数(项目野外工作经费=(项目总经费-外协经费(含院内协作经费)-设计、报告编写及印刷费用),核算系数为30%。如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发生工作调整时,在报请中心及生产技术部通过后,项目最终野外直接生产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06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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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研究费用,按照项目具体情况据实核算。
    2.2.8外协管理费。钻探外协工作的项目按照外协经费的2.5%核定给项目组,物探、化探、测量(测试除外)等外协工作的项目按照外协经费的1%核定给项目组。
    2.2.9项目组根据项目实际工作情况在OA办公系统填写支出事前审批单,经审批后,方可报销项目野外工作费用。
    3、绩效工资构成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政策性保留津补贴、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等四部分构成。其中前三部分由院组织人事办公室按照职工职务、职称岗位级别确定,根据每月考勤按月发放。本细则仅针对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专项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绩效工资、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
    3.1专项奖励性绩效工资。由首席工程师岗位绩效补贴、创先争优奖励性绩效工资、成果与质量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立项奖励和技术绩效奖励等构成。
    3.1.1首席工程师岗位绩效补贴。首席工程师岗位分为专业首席工程师和项目首席工程师。专业首席工程师绩效补贴按院有关文件规定由院考核发放;项目首席工程师岗位绩效补贴由中心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按800元/月标准,在年终绩效考核时发放。
    3.1.2创先争优奖励性绩效工资。对各类创先创优(不含技术成果)的集体或个人给予一次性的专项奖励。
    a.获得院及以上奖励的个人或集体,中心按照人均500元给予奖励。
    b.项目人员编写一篇报道,给予个人奖励20元,报道被院网站接收并发表者,给予个人奖励50元,在地调局发表快讯的,给予个人奖励200元。
    c.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个人,发放2000元专项奖励性绩效工资。
    d、中心每年度评选优秀项目负责人、优秀职工、优秀青年职工等,每人奖励500元。
    e. 上述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专项奖励绩效工资,如上级单位已有奖励则不再重复奖励。
    3.1.3成果与质量奖励性绩效工资
    a.中心年终开展项目成果展评及资料展评活动,优秀项目前三名分别奖励2500、2000、1500元。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参与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贡献造表分配。
    b.鼓励职工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成功发表论文的,按照院级、省级、国家级、国际等级别每篇给予100、200、400、800元奖励。
    3.1.4项目立项奖励
    为鼓励职工积极谋划获取项目,每年从中心绩效工资总额中提取一部分作为项目立项绩效奖励,根据年度项目获取情况奖励给项目组或个人。
    a.通过项目工作成果开展财政项目选区入库工作,成功入选财政资金项目库,每项目给予10000元绩效奖励,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参与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贡献造表分配。
    b.通过个人或集体成功获得市场项目的,给与2000元的保底绩效奖励,并按照年度累计项目经费(实际收款额)的超额累进比例给与绩效奖励:
    项目经费10万元及以下的,给与2000元保底绩效奖励;
    项目经费在10万元-100万元的部分,给与项目经费2%的绩效奖励;
    项目经费在10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与项目经费3%的绩效奖励。
    开拓新客户(甲方单位)的,前3个项目给与项目经费1%的绩效奖励(不与前述绩效奖励重复计算)。
    以上项目立项绩效奖励仅针对职工,中心管理人员获取项目的不计算项目立项绩效奖励。
    3.1.5技术绩效奖励
    承担中心临时安排其他技术工作,根据工作难易程度,由中心项目管理小组审议后发放。
    3.2项目绩效工资。
    当项目组野外工作完成收队, 野外直接生产性费用有结余时,其结余部分即为项目绩效工资,年终按结余费用的30%由项目组报中心审核后发放。
    3.3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
    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由项目考核绩效工资和年终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分类考核,原则上分为两类:以地质外业为主的外业项目岗位和以地质内业为主的内业项目岗位。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系数设置如表1:
    表1 矿产资源调查中心基础绩效工资分配系数表
    3.3.1项目考核绩效工资。中心预提年终可供分配总绩效的30%,根据项目组完成的工作量(或项目自营经费)及质量情况分配至项目组,由项目组对项目职工工作表现与业绩综合考核,在此基础上进行分配。
    3.3.2年终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中心对各项目岗位考核,按照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系数分配。
    4、考核
    项目采用目标化管理,项目经费与年度考核挂钩。
    4.1项目立项(投标书)、设计、报告等技术报告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交中心,经中心内部审查、院技术部门审查修改后报送到主管部门。项目立项(投标书)、设计书、野外验收总结等应在实施单位要求上报时间提前7日提交生产技术部审查;项目野外验收后3个月内完成报告初稿编写并送主管部门评审;报告评审后30日内完成修改、上报审查,并审查通过后1个月内向院资料馆完成资料汇交。延期上报的从推迟完成时间的第一个月起项目负责的系数降低0.2。项目周期内累计三次超期50%以上或一次超期100%以上的,自下年度起,两年内不得参与项目负责人竞聘。项目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的,经请示中心批准后除外。
    4.2市场项目报告提交时间超期的,视具体情况扣除该项目绩效的5-20%;严重超期导致影响与甲方业务联系的,扣除该项目 ……(未完,全文共4980字,当前只显示276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矿产资源调查中心经济责任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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