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县彩钢板房分类认定指导意见
**县彩钢板房分类认定指导意见

为深入推进我县彩钢板房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紧盯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美丽**宏伟目标,细化工作举措,规范城区、各乡镇彩钢板房管理,实现人居环境和全域旅游示范县打造双促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_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拆除、整治类型
(一)未经批准或未取得不动产权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彩钢板房;
(二)擅自改变临时建(构)筑物使用性质或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未按审批规定内容建设的违法彩钢板房;
(三)不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0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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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儿园及各类培训机构搭建的彩钢板房,依法依规进行拆除,由主管单位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对用于屋顶防水防晒的彩钢板房等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依法进行规范。
    4.民宅类:私人在楼顶、院内外搭建,用于住人、卫生间、厨房、堆放杂物、牲畜圈养、楼顶防水防晒等。对在楼顶、院内外,用于住人、卫生间、厨房的彩钢板房依法依规进行拆除;对用于楼顶防水防晒、堆放杂物及牲畜圈养的彩钢板房等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依法进行规范。
    5.其它类:中心城区及镇区范围内开展洗车、再生资源回收等。对于中心城区及镇区范围内开展洗车活动搭建的彩钢板房,依法依规进行拆除,由主管单位依法规范经营行为;对中心城区范围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搭建的彩钢板房,依法依规进行拆除,由主管单位负责,在中心城区范围外进行重新选址后编制专项规划,由县自然资源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二)整治范围
    确定为整治范围的彩钢板房,由用地单位或个人提交整治方案,在征求县综合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及乡镇的认定意见后,依法依规进行分类整治。
    1.销售类:一般为汽车销售及维修、钢材销售、水泥销售、煤炭销售等。
    有用地手续的,其中:有商服用地手续的,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查看,提出规范整治意见,整治完成后,完善相关手续;有住宅、工矿仓储等建设用地手续的,待规划调整、补缴土地出让金后,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
    无用地手续的,其中: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依法依规进行拆除;占用一般耕地的,按未批先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调整规划后再完善相关手续。
    2.工矿仓储类:一般为家具、地板砖等物流仓储;各类门窗及活动板房加工;混凝土拌合站、矿山开采、采砂采石场等。
    有用地手续的,其中:有工矿仓储用地手续的,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查看,提出规范整治意见,整治完成后,完善相关手续;有住宅、商服用地等建设用地手续的,待规划调整、补缴土地出让金后,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
    无用地手续,其中: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依法依规进行拆除;占用一般耕地的,按未批先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调整规划后再完善相关手续。
    3.公共设施类:一般为各类市场、超市等;对于各类市场由主管单位负责完善相关手续。
    对用于超市经营搭建的彩钢板房,有商服用地手续的,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相关单位进行现 ……(未完,全文共2194字,当前只显示132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彩钢板房分类认定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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