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流通类(超市)制度参考
流通类(超市)制度参考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经营基本条件与要求

一、食品经营范围与证照要求:

(一)本单位销售的食品在食品经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

(二)本单位保证仅在核准的许可范围及第一条所列的食品范围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或摆放。

(四)若本单位经营场所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时,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将依法办理;

(五)如若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涉及食品生产或餐饮服务的,本单位保证在获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及增加经营范围后,方可经营。

二、本单位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_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95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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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法规规定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四、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五、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六、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食品经营者管理制度

    一、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单位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

    二、依法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商品质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严把商品进货关。

    三、建立健全商品进货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保存进货商品的各种信息和数据,保证进货商品的可追溯性和销售商品流向信息的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四、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措施,及时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不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发现问题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五、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售后服务,妥善解决消费投诉和纠纷,共同营造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业务技能培训,合格者并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四、新上岗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上岗前进行相关的食品知识、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五、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不能佩带首饰、假发、假睫毛、假指甲、戒指,喷洒香水、化妆、涂抹指甲油;离开工作岗位时,要换下工作服,不得将工作服穿离工作岗位;工作服及工作帽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干净无污垢。

    六、上班时不能在工作岗位上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食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七、必须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常洗澡、换衣、修剪指甲、洗发,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八、符合国家、省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要求。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应当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二、以电视购物、邮购、电子商务、直销等方式销售食品的,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查验食品及供 ……(未完,全文共5144字,当前只显示247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流通类(超市)制度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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