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党课:坚持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将铁的纪律内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 |
| 党课:坚持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将铁的纪律内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 同志们: 根据市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下面我主要围绕三个方面与大家进行交流。 一、深入学习党的纪律建设的历史沿革,赓续纪律严明的红色基因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具有远大理想信念和严明纪律规矩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从建立之初起,党的纪律逐步形成并不断健全,纪律建设日益发展并不断深入,成为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坚强保障。 (一)党的纪律建设历史沿革 中国共产党成立伊始就高度重视严明党的纪律。党的一大纲领对党员身份排他性、组织确认、保守秘密、机构设定、财务纪律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二大党章专章规定“纪律”,三大党章对加强财政监督、强化组织纪律作出规定,反映出党从一开始就以严格纪律来保持自身的纯洁性。在建党初期制度执行也尤为严格,参加建党的早期党员陈公博、周佛海,虽然在建党过程中做过一些贡献,但是他们不久就因为违_的纪律而被清除出党。 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纪律建设不断加强。大革命失败后,面临严峻危急形势,党突出强调纪律建设。党的五大明确提出“严格党的纪律是全体党员及全体党部最初的最重要的义务”。五大建立了党史上第一个纪律检查监督机构——中央监察委员会,目的就是要“巩固党的一致及权威”。土地革命时期,_高度重视党和军队的纪律建设。在领导井冈山斗争的过程中,_提出了“三大纪律、六项注意”,把铁的纪律作为建军建党的基础。在领导全民族抗战的过程中,_提出了一个著名论断:“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这两者都不可少。”七大党章把党的纪律作为党的组织基础写进总纲,提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纪律建设方针。 新中国成立后纪律建设继续发展和完善。新中国成立初期比较重视制度建设,相关的组织规定开始制定。如1950年2月,中央政治局批转《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细则》,全国纪律检查工作有了具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等相继出台。但之后制度规定逐渐被忽视和废止,一直到“文化大ge min”,党的纪律遭到严重破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纪律建设组织系统得以恢复并不断发展。1979年,中央纪委和地方各级纪委恢复重建。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党的纪律和纪律建设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十二大对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规定,规定了党员违纪行为的处分办法。1997年2月27日,党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经过施行后,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74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政治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是打头、管总的纪律,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前提和基础。在本次《条例》修订过程中,政治纪律新增了2条,对于政治纪律界定更加的完备,达到了28条,是六大纪律中规定最多,同时也是最严厉的纪律。28条当中有25条最高处分就是开除党籍,而且其中有11种违纪行为,直接开除党籍,也就是说只要有这样的行为出现,无论情节的轻重,一律开除党籍。 《条例》政治纪律修改中,首先增加了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地方保护主义的处分的规定,要求党员干部要牢记国之大者,不断增强政治三力,正确处理好局部和全局的关系。第56条新增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的情形,出现的问题就是中央决策部署来了之后,口头上喊得很响,但是行动上没有变化。比如,秦岭别墅违建问题,2014年到2018年四年间习总书记连续进行过6次批示,陕西省和西安市对秦岭违建别墅,始终不查实情、不出实招、不办实事、不求实效,却热衷于造声势出风头,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层层空转。在最后一次批示当中,习总书记没有在对具体的问题来提出要求,没有强调秦岭违建别墅整治工作到底推进了怎么样,而是直接说要从政治纪律查起坚决查处这种整而未治、阳奉阴违问题。这也反映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本质上是没有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问题。因此,在本次条例修订过程中把过去原来的关于违背新发展理念的违纪行为,由工作纪律调整到了政治纪律当中。 《条例》第52条对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报刊、书籍、音像制品等内容的规定也有所扩展,着重强调把网络文本、图片、音频、视频资料等纳入到禁止携带寄递范围。同时,将私自阅看、浏览、收听等行为纳入到禁止范围中。因为私自阅看、浏览这些严重政治问题读物,往往会导致私自的寄递、携带入境等行为发生,甚至导致理想信念产生动摇。比如,重庆市渝北区原区委常委吴德华,1998年至2003年在香港理工大学做访问学者时,就经常购买和传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他错误地认为这些_内容是言论_的表现。伴随着吴德华官职的提升,他的思想倾向和阅读情趣并未改变,依然喜欢阅读从_带回的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_刊物,从不顾及自己是一名党员干部的身份。正是浏览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网站多了,吴德华在政治上、思想上出现严重滑坡,开始传播_言,加入非法组织,企图自创歪理学说将f-教、道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z-教教义进行融合,等等。我们必须深刻认识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网站的危害性,主动抵制不良思想侵蚀。 《条例》第57条新增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规定。这部分内容过去是规定在群众纪律里面的,现在把它拿到了政治纪律当中。因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背后,往往是领导干部个人谋求日后升迁具体表现,它不仅仅是劳民伤财,更重要的还是破坏了党在群众心目当中的形象,损害了党的执政之基。比如,安徽省阜(fù)南县将上级用于扶持乡里改善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的扶贫资金,没有安装急需的路灯、没有修整坑洼的断头路,而是将799万扶贫资金来刷白墙、装点门面,暴露出严重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再如,巴彦淖尔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王学君对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禁令置若罔闻,热衷于上项目、盖高楼、修马路、搞绿化带,对绿色发展抓得不实不力,对乌拉山地区的开发破坏治理不到位,后期又出现了新的破坏,给当地的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造成了伤害。 《条例》第55条新增了关于充当和结交政治骗子的内容,在一些查处违纪案件当中,有很多的政治骗子确实是胆大妄为。比如,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他结交了一名叫李全的政治骗子,李全仅有中专学历,却声称自己是领导同志身边的高级智囊,欺骗傅政华长达20年。多年来,傅政华从李全那里得到的只有欺骗,而李全却从傅政华那里骗到了很多东西,包括推动有关土地开发项目、协调解决经济纠纷诉讼、帮助李全亲属到银行工作等事项,谋取了大量利益。我们在反思这个问题的时候也要看到,一方面这些政治骗子确实胆大妄为,另一方面这些领导干部自身也存在很大的问题,要不就是不信组织信关系,妄图通过政治骗子在仕途上更进一步,要不就是不信党纪国法信人情干预,这干部本身就存在不少问题,怕组织上查,就想托政治骗子给他摆平抹案,这些行为都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突出表现。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自身政治免疫力,从源头上筑牢思想堤坝,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事业观。 (二)严明组织纪律是独特优势,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 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新修订的《条例》在违反组织纪律这一章,新增6条,完善9条,将非组织活动、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等纳入违纪条款,体现了抓早抓小、对党员严管厚爱、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避免出现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 _总书记曾指出,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这是必须遵守的规矩,也是检验一名干部合格不合格的试金石。但是一段时期以来,有的党员干部该请示报告的不请示报告,或者不如实请示报告;有的我行我素,个人主义、_主义严重,不履行请假手续就到处乱跑甚至跑去国外;有的将个人有关事项当作“个人隐私”,跟党藏着掖着。比如,时任江西省副省长姚木根有12套房产却只申报2套;同时,其妻身为国家工作人员长期炒股,本金数额巨大,与收入明显不符,却未申报。跟姚木根一样,这些年来一些干部出事就出在这个上面,“裸官”、档案造假等问题亟待治理。 《条例》新增了第85条,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等下工作当中,搞好人主义、避重就轻等行为的处理规定。新增这条规定,也是贯彻党的**大报告关于“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具体要求,有助于更好推动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促进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 《条例》第91条新增规定,党员虽然是经批准因私出国境,但如果存在超出批准范围的行为,也是要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比如,有的同志经批准因私出国,组织上给他批准的回国的时间恰巧是在周五,那么他就觉得反正我周五回来也做不了什么事,那么不如在国外多玩两天,周日再返回。这样的行为就属于超出了组织批准的时间,表面上看起来对工作没有造成损害,但是本质上,这是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表现,他没有去尊重组织上给他批准行事范围。从近年来我市的案件查处情况来看,此种现象在我市也不同程度存在,相关党员干部也受到相应处理。 _总书记强调,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自觉做到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感情上信赖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把自己置于党组织之下,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对组织讲真话、讲心里话,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三)遵循廉洁纪律行为准则,将其作为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 廉洁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为确保清正廉洁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本次新修订的《条例》中,廉洁纪律章节是“六大纪律”中调整幅度最大的,除了将原《准则》中“8个禁止”“52个不准”的部分内容吸纳进来,还增加了不少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处分条款。党的**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在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中,增写了“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内容。《条例》第94条第一款也增写了“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内容,既是对党章的具体落实,也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实践中,由于传统思维和不良习俗的影响,在一些党员干部中,那种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等特权思想还有不少市场。有的利用职权违规办事,有的以各种名目侵占公共利益,有的把手中的权力当作给亲友、小团体谋利 ……(未完,全文共12558字,当前只显示453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党课:坚持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将铁的纪律内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 上一篇:在组织部巡视整改专题会议上的讲话 下一篇:党课讲稿:新时期党员干部要做好“五件事” 相关栏目:党课教案 政协 统战 统战民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