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规范罚款专项行动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规范罚款专项行动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规范罚款专项行动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决策部署,全面安排部署规范罚款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参加今天的会议有市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县(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执法工作的副局长及执法科室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包括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负责同志,部分重点企业(涵盖矿山、危化、工贸、建筑等行业)的安全管理负责人。刚才,*县应急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作了汇报发言,他们结合各自实际,谈了对规范罚款工作的认识、前期做法和下一步计划,内容具体、思路清晰、措施务实,讲的都很好,我都同意,大家一定要结合自身职责认真抓好落实。下面,结合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规范罚款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

开展规范罚款专项行动,不是简单的执法方式调整,而是关乎法治政府建设、营商环境优化、高质量发展全局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围绕“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核心任务,在行政执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累计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案件万余起,罚款总额亿元,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事故发生,2023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较2020年下降*%,死亡人数下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安全保障。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执法罚款环节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部分地区出现“以罚代管”“逐利执法”现象,2023年某县应急管理局罚款收入占其执法经费的*%,远超合理比例;个别执法人员在检查中随意提高罚款标准,某企业因一项轻微违规被处以万元罚款,远超法定下限的倍;还有的地方存在“一刀切”执法,对不同规模、不同违法情节的企业采用相同罚款尺度,某工业园区内家小微企业因相同违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45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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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标

    通过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到2025年底,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罚款设定更加科学、罚款实施更加规范、罚款监管更加有效,逐利执法、扰企执法等6类突出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具体量化指标为:一是罚款_裁量权规范率达到*%,确保每一起罚款都有明确的裁量标准和理由;二是企业对罚款行为的满意度达到*%以上,较2023年提升个百分点;三是因罚款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率控制在%以下;四是形成*项可复制、可推广的规范罚款制度成果,为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提供“*市经验”。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罚款工作,确保罚款主体合法、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坚决杜绝“法外罚款”“越权罚款”。例如,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罚款,必须严格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等具体条款,不得擅自扩大处罚范围或提高处罚标准。

    二是坚持过罚相当。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结合企业的整改态度和实际困难,合理确定罚款数额,做到“轻过轻罚、重过重罚”。比如,对首次违法且情节轻微、及时改正的企业,应优先采用批评教育、责令整改等方式,而非直接罚款;对屡教不改、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则要依法从重处罚,形成有力震慑。

    三是坚持服务导向。将规范罚款与服务企业相结合,通过罚款促进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而非单纯追求罚款数额。2024年以来,区应急管理局在执法中推行“处罚+指导”模式,对家被处罚企业开展“一对一”安全培训,帮助完善管理制度,推动*%的企业实现了安全生产“零违规”,这一做法值得全市推广。

    四是坚持标本兼治。既要通过专项行动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制度层面防范问题反弹。比如,通过制定《罚款_裁量基准》《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等制度,让规范罚款成为执法人员的自觉行动。

    (三)工作阶段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推进:一是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6月-7月),各县(区)、各部门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确保全员知晓、全员参与。目前,市应急管理局已成立由我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执法支队,负责日常协调推进。二是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8月-2025年4月),聚焦6类突出问题,全面排查整改,组织开展交叉检查、案卷评查、明察暗访等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例如,2024年10月将开展全市应急管理执法案卷“大评查”,抽调名业务骨干组成个评查组,对2023年以来的*余份罚款案卷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点名通报、限期整改。三是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5月-6月),梳理总结专项行动经验做法,固化形成制度成果,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成效能巩固。

    三、聚焦关键环节,全面落实规范罚款专项行动的重点举措

    要以《*市应急管理系统规范罚款专项行动方案任务分解表》为抓手,围绕“提升罚款设定科学性、实施规范性、监管有效性”三个核心目标,靶向发力、精准施策,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提升罚款设定科学性,筑牢规范执法的制度基础

    罚款设定是否科学,直接关系到执法的公正性和可操作性。要从制度层面入手,堵塞漏洞、明确标准,让罚款有章可循。

    一是完善罚款制度体系。市应急管理局已制定《规范罚款专项行动方案任务分解表》,明确18条具体措施,其中制度建设占项,包括修订《安全生产行政处罚_裁量基准》《执法经费保障办法》等。修订后的《_裁量基准》将对类常见违法行为进行细化,比如对“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根据场所危险性、警示标志缺失数量等,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个等级,分别对应*元、*元、*元的罚款标准,有效压缩_裁量空间。同时,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执法罚款全额上缴财政,严禁将罚款与执法人员待遇、单位经费挂钩,从源头上杜绝“逐利执法”。

    二是开展法规政策清理。对现行有效的应急管理领域罚款依据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清理不符合上位法规定、不利于营商环境优化的条款。2024年5月,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司法局对*部地方性法规、部政府规章进行清理,发现条存在“罚款幅度过大”“缺乏细化标准”等问题的条款,已上报市政府建议修订,目前正在等待批复。各县(区)也要参照市级做法,对本级制定的执法文件进行清理,确保罚款依据合法合规、科学合理。

    三是借鉴先进地区经验。近年来,省市在规范罚款方面形成了“分类分级罚款”模式,根据企业规模、行业风险等级制定差异化罚款标准,对小微企业的罚款上限较规上企业降低*%,有效减轻了小微企业负担。我们要组织专门力量赴市考察学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企业分类分级罚款指导意见》,将全市家监管企业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四类,“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个等级,明确不同类别、不同等级企业的罚款裁量标准,让罚款更贴合企业实际。

    (二)提升罚款实施规范性,规范执法全过程行为

    罚款实施是规范罚款的核心环节,必须从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决定送达等全流程入手,确保每一个环节都规范有序。

    一是严格执法程序。全面落实“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让执法过程可追溯、可监督。2023年,市应急管理局为个执法科室配备了台执法记录仪、套音视频存储设备,实现了执法全过程记录覆盖率%。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有*%的执法人员存在“记录不完整”“未及时上传记录”等问题。下一步,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操作培训,明确记录要求,对未按规定记录的,一律视为程序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严格执行听证、陈述申辩等程序,保障企业的合法权利,2024年以来,全市已有起罚款案件因企业提出听证申请,经复核后调整了罚款数额,平均降幅达%,既维护了企业权益,也体现了执法的公正性。

    二是规范_裁量。严格按照《_裁量基准》行使罚款权,在案卷中详细说明裁量理由,杜绝“想罚多少就罚多少”。例如,某企业因“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被处罚,执法人员在案卷中不仅要引用《安全生产法》第条的规定,还要说明“该企业未培训人数占总人数的%、未培训时间达*天、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等裁量因素,最终依据基准确定罚款数额。市应急管理局要每季度开展一次_裁量专项检查,对未按规定说明理由的案卷,一律退回重新处理,并对相关执法人员进行约谈。

    三是推行柔性执法。积极探索“轻微免罚、首违不罚”机制,对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坚决不予罚款。市应急管理局已制定《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清单》,明确类“首违不罚”情形,比如“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规范但及时改正的”“从业人员培训记录不全但已补训的”等。2024年6月,县应急管理局依据清单对家企业作出“不予罚款”决定,通过批评教育促使企业整改,既达到了执法目的,又减少了企 ……(未完,全文共7864字,当前只显示378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规范罚款专项行动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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