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县直播电商"亮照经营"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县直播电商"亮照经营"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全县直播电商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直播电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背景与现实需求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直播电商作为新兴业态在我县呈现快速增长态势。据统计,2024年全县直播电商平台入驻商户达876家,累计开展直播活动2.3万场次,带动农产品、手工艺品等特色商品销售额突破5.6亿元,直接或间接带动就业1.2万余人,成为拉动县域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但伴随行业扩张,部分直播电商经营者存在"亮照不规范""信息不透明""售后不完善"等问题,2024年全县12315平台受理直播电商类投诉举报达427件,主要涉及虚假宣传、货不对板、售后推诿等,占全年网络交易投诉总量的38.6%,暴露出行业监管中的薄弱环节。
规范"亮照经营"是落实《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七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法定要求的必要举措,也是破解直播电商"主体难溯源、责任难界定"问题的关键抓手。通过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亮照经营体系,既能帮助消费者快速辨别经营主体资质,降低消费风险,又能倒逼经营者提升诚信经营意识,推动行业从"野蛮生长"向"规范发展"转型。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05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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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对已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的主体,责令平台立即下架相关账号并公示注销信息。建立"一主体一档案"动态管理台账,明确责任网格员,每月更新一次经营状态,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2.强化标准指引,制定亮照操作规范
    制定《**县直播电商"亮照经营"操作指南》,明确三类主体的亮照要求:
    •个人主播:若年交易额累计超过1万元,需在直播画面左上角固定位置(占比不小于画面面积5%)持续公示本人身份证姓名、营业执照照片(需包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联系电话,字体颜色与背景对比度需达到70%以上;若通过第三方平台直播,需同步在平台店铺主页显著位置公示。
    •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家:需在直播镜头可清晰识别的位置(如背景墙、提词器、手卡等)展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或在直播页面顶部设置固定模块,包含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经营范围、注册地址等信息,模块尺寸不小于页面宽度的20%,文字大小不小于14号字。
    •平台内经营者:除按上述要求公示外,还需在平台内店铺首页"企业资质"栏目上传营业执照扫描件,经平台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平台需在搜索结果页、推荐页等显著位置标注"已亮照"标识,未亮照商家不得参与平台促销活动。
    3.强化技术支撑,搭建智能监测平台
    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大数据中心,于2025年10月底前建成"**县直播电商智慧监管平台"。平台具备三大功能:一是"亮照信息采集",通过爬虫技术抓取直播页面、短视频内容、店铺主页等场景的亮照信息,自动识别营业执照编号、有效期、经营范围等关键要素;二是"异常信息预警",设置"信息缺失""时间过期""图像模糊"等12类预警规则,当监测到异常情况时,系统自动向经营者推送短信提醒,并同步向辖区监管所发送处置工单;三是"数据统计分析",按月生成亮照率、信息准确率、异常率等统计报表,为精准监管提供数据支撑。平台接入县12315指挥中心,消费者可通过"**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直播亮照查询"模块,输入主播昵称或店铺名称,实时查询经营主体资质。
    (二)紧扣"三个环节",规范亮照流程全周期管理
    1.前置审核环节:严把亮照信息入口关
    要求平台建立"亮照信息预审"机制,新入驻商户需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场所证明等材料,平台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验真伪后,方可开通直播权限;已入驻商户每年需在营业执照年检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最新资质材料,平台未通过核验的,暂停其直播功能直至整改到位。对个人主播,实行"承诺+备案"制度,主播需签署《亮照经营承诺书》,承诺公示信息真实有效,并将承诺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照片上传至平台备案,备案信息由平台同步推送至监管部门。
    2.过程展示环节:确保亮照信息可视可溯
    明确"三必须"要求:亮照信息必须全程展示,直播过程中不得以切换镜头、遮挡画面等方式隐藏;必须清晰可辨,文字、图案需清晰完整,避免因光线、角度问题导致信息模糊;必须关联账号,直播账号、短视频账号、店铺账号需使用同一主体信息,禁止"一套人马多账号"规避监管。对违反规定的,首次由平台警告并限制直播流量,二次由监管部门约谈负责人并责令整改,三次及以上依法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3.动态更新环节:建立信息变更响应机制
    经营者发生营业执照变更(含经营范围、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注销、吊销等情形时,需在变更登记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平台"亮照信息变更"模块提交新资质材料;平台收到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验,核验通过后立即更新展示信息,并在原展示页面标注"信息已更新"提示。未按规定更新的,视为"亮照信息失效",监管部门将依法采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限制参与平台活动等措施。
    (三)构建"三个体系",强化权益保障全链条服务
    1.构建"平台-主播-消费者"三方责任体系
    明确平台的首要责任:需建立直播内容审核制度,配备专职审核人员(每10万活跃主播配备不少于3名审核员),对亮照信息缺失、虚假的直播及时阻断;需设置"一键举报"功能,消费者发现未亮照或虚假亮照行为,可在直播过程中点击页面"投诉"按钮,平台需在30分钟内响应,24小时内核实处理。压实主播的直接责任:需对亮照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因信息虚假导致消费者损失,主播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要求平台在直播页面底部设置"经营主体信息"浮窗,点击可查看完整的营业执照信息及历史投诉记录。
    2.构建"快速响应-多元调解-闭环反馈"纠纷化解体系
    依托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县市场监管局设立"直播电商消费纠纷调解中心",开通"12315-3"专线,安排专人24小时接听投诉电话。建立"分级调解"机制:争议金额5000元以下的,由调解中心当日受理、3日内调解;5000元至5万元的,联合平台、行业协会共同调解,7日内办结;5万元以上的,引导双方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推行"调解结果回访"制度,调解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对消费者进行电话回访,满意度低于80%的重新调解,确保矛盾化解到位。
    3.构建"部门协同-社会监 ……(未完,全文共4954字,当前只显示275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直播电商"亮照经营"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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