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在全市跨区域消费_协同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
| 在全市跨区域消费_协同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现在开会,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跨区域消费_协同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河北省关于推_津冀协同发展的工作要求,总结我市前期与*区(对应北京市房山区)、新区(对应雄安新区)消费_合作情况,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步重点任务,推动三地消费_协同机制走深走实,切实优化消费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护航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同志,市市场监管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及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文旅局等相关市直部门分管负责人,以及全市重点商圈、连锁企业、行业协会代表等。刚才,市市场监管局、*县(市、区)政府、*连锁企业分别就前期跨区域消费_合作情况、本地_服务站建设情况、企业异地退换货落实情况作了汇报发言,讲的都很具体、很实在,既总结了成绩,也指出了问题,提出的工作思路和举措符合实际,我都同意,大家一定要结合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落实。下面,结合全市工作实际,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跨区域消费_协同工作的重大意义 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第一动力,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保障消费持续增长、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基石。当前,京津冀协同发展已进入纵深推进阶段,我市作为京津冀重要节点城市,与*区、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联系日益紧密,人员往来、商品流通、服务互通愈发频繁,跨区域消费成为常态。据统计,2024年我市与区、*新区之间的跨区域消费人次达180万,同比增长23%;跨区域消费金额突破90亿元,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5.6%。但与此同时,异地消费“投诉难、调解慢、_成本高”等问题也日益凸显,2024年我市受理的跨区域消费投诉达2100余件,其中因地域壁垒导致调解周期超过7天的占比达45%,部分复杂纠纷甚至需要1个月以上才能解决,不仅影响了消费者的获得感,也制约了区域消费市场的活力释放。 在这样的背景下,推进与*区、*新区的跨区域消费_协同工作,不是简单的部门协作,而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关键举措,更是我市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的重要抓手,具有十分重大的政治意义、经济意义和民生意义。 (一)推进跨区域消费_协同是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必然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加强跨区域消费_协作,消除跨区域消费壁垒”。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核心是“统一”,关键是打破地域分割、畅通要素流动,而消费_协同正是消除消费领域地域壁垒的重要手段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93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三)企业参与共治氛围逐步形成,协同工作的社会基础不断夯实 消费者权益保护不仅需要政府部门发力,更需要企业主动参与。我们通过政策引导、典型示范、激励约束等方式,积极推动企业履行消费_主体责任,为跨区域协同工作凝聚了社会力量。一是推动企业落实异地退换货承诺。目前,我市已有连锁家电、连锁超市、连锁餐饮等32家企业在三地开设了子(分)公司或连锁门店,全部承诺提供“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服务,覆盖商品种类达1200余种。2024年,这些企业共办理异地退换货业务480余笔,涉及金额56万元,其中连锁家电企业办理的区消费者异地退换货业务达78笔,消费者满意度达98%。二是引导行业协会发挥桥梁作用。我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区、*新区消协成立了“京津冀区域消费_行业联盟”,吸纳三地120余家企业和20个行业协会加入,定期开展消费_培训、典型案例交流等活动,2024年共组织培训6次,培训企业人员800余人次,发布行业消费_指引8份,有效提升了企业的_意识和服务能力。三是建立企业信用激励机制。我们将企业消费_情况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对_工作突出的企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信用贷款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投诉率高、整改不力的企业,列入失信名单并向社会公示。2024年,我市共评选出“放心消费示范企业”50家,其中3家企业因在跨区域消费_中表现突出,被推荐为“京津冀区域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进一步激发了企业参与协同_的积极性。 三、清醒正视问题,切实增强推进跨区域消费_协同工作的紧迫感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跨区域消费_协同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与*区、*新区的先进经验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协同机制运行还不够顺畅,“三地联动”的效能尚未充分发挥 虽然我们签署了合作协议,建立了协同机制,但在实际运行中还存在“联而不通、协而不同”的问题。一是数据共享不够全面。目前三地共享的消费投诉数据主要集中在基本信息(如投诉人、被投诉方、投诉内容),但缺乏深度数据(如投诉处理进度、企业整改情况、消费者满意度回访结果),导致无法对跨区域消费风险进行精准分析和预警。比如,2024年四季度,三地都接到了关于某品牌电动车电池质量的投诉,但因数据未共享,未能及时发现这是区域性质量问题,直到投诉量累计达到50余起后才联合开展调查,错过了风险处置的最佳时机。二是执法协作不够高效。由于三地执法标准、办案流程存在差异,在联合查处跨区域违法案件时,常常出现“证据认定难、处罚衔接难、结果执行难”的问题。比如,2024年我市与*区联合查处某跨境电商虚假宣传案件时,因两地对“虚假宣传”的认定标准不同,导致案件查处周期延长了20天,影响了执法效果。三是联络沟通不够及时。虽然建立了日常联络制度,但联络人员多为兼职,且缺乏统一的工作平台,导致信息传递不及时、不准确。比如,2025年1月,县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一起涉及新区商家的消费投诉,试图通过联络办公室对接,但因联络人员出差,信息传递延迟了3天,导致消费者不满情绪加剧,最终引发了信访问题。 (二)风险防控能力仍有短板,“事前预防”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体现 当前,我们的跨区域消费_工作还停留在“事后调解、事后查处”的阶段,对消费风险的“事前预警、事前防控”能力不足,导致一些区域性、行业性消费问题反复出现。一是风险监测体系不健全。三地尚未建立统一的消费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对网络购物、旅游服务、预付卡等重点领域的风险监测缺乏系统性,无法及时发现潜在风险。比如,2024年暑期,三地旅游市场出现了多起“低价团”强制购物的投诉,但由于缺乏前期风险监测,未能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导致更多消费者受骗。二是风险处置联动不及时。在发现消费风险后,三地往往各自采取措施,缺乏统一的风险处置方案,导致风险处置效果打折扣。比如,2024年12月,区市场监管部门发现某食品企业生产的糕点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已在本地开展召回,但未能及时通知我市,导致该产品在我市超市继续销售了10天,共售出200余盒,虽然未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但也给消费者带来了潜在风险。三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跨区域经营企业对消费风险防控重视不够,缺乏统一的质量_和服务标准,导致产品和服务质量不稳定。比如,连锁餐饮企业在区、*新区和我市的门店,在食材采购、卫生标准、服务流程等方面存在差异,2024年该企业在三地的投诉率分别为2.1%、3.5%和4.8%,差异明显,反映出企业在跨区域管理上的漏洞。 (三)宣传引导效果有待提升,“社会共治”的氛围尚未完全形成 跨区域消费_协同需要政府、企业、消费者、媒体等多方参与,但目前我们的宣传引导工作还存在“覆盖面不广、针对性不强、形式单一”的问题,导致社会各界对协同机制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不高。一是宣传覆盖面不够广。从调查情况来看,目前三地消费者对跨区域消费_协同机制的知晓率仅为35%,其中农村消费者知晓率不足20%。比如,镇某村村民某,2024年在新区购买了一台农用机械出现故障,因不知道有跨区域协同_机制,自行前往新区_,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二是宣传内容针对性不强。我们的宣传多以政策解读、机制介绍为主,缺乏通俗易懂的案例宣传和实用的_指南,导致消费者不知道如何通过协同机制_。比如,很多消费者不知道“一站受理、三地联动”的具体流程,不知道如何通过ODR平台申请在线调解,在遇到跨区域消费纠纷时仍习惯采取“上门投诉”“信访”等传统方式。三是宣传形式不够丰富。目前我们的宣传主要依赖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和户外广告等线下阵地,缺乏互动性、体验性的宣传活动,导致宣传效果不佳。比如,2024年我们在*商圈开展了一次跨区域消费_宣传活动,但由于形式单一(仅发放宣传册),参与消费者不足500人,远低于预期。 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推进力度不够的原因,也有_机制不健全、资源整合不充分的因素。如果这些问题不及时解决,不仅会影响跨区域消费_协同工作的深入推进,还会制约我市消费环境的优化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四、聚焦重点任务,全力构建跨区域消费_协同发展新格局 下一步,我们要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区、*新区跨区域消费_协同合作协议》要求,以“打造京津冀消费_协同发展样板区”为目标,聚焦“_共治、风险共防、服务共促、经验共享、宣传共鸣”五大重点任务,补短板、强弱项、提效能,推动跨区域消费_协同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深化_共治,打造纠纷化解“高速路” 要聚焦异地消费“投诉难、调解慢”的痛点,全面打通三地_壁垒,建立“一站式受理、全流程联动、高效率化解”的纠纷处置体系,让跨区域消费纠纷“快接、快调、快结”。 一是健全“一站受理”机制。要依托三地12315平台,建立统一的跨区域消费投诉受理中心,实行“首接负责制”,消费者无论在三地任何一方提出投诉,受理中心都要第一时间登记、分流、督办,无需消费者再向其他地区投诉。要优化投诉受理流程,对跨区域投诉实行“绿色通道”,明确受理、转办、调解、反馈的时限要求,其中一般投诉要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投诉要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比如,县消费者在区购买商品出现问题,只需向我市12315平台投诉,受理中心会立即将投诉信息推送至区相关部门,并全程跟踪调解进度,及时向消费者反馈结果,避免消费者“多头跑、反复诉”。同时,要在三地重点商圈、旅游景区、连锁企业设立“跨区域消费_服务站”,配备专职调解员,提供“现场受理、即时调解”服务,2025年底前要实现三地重点区域服务站全覆盖,其中我市要在商圈、*旅游景区、*交通枢纽等10个重点区域设立标准化服务站,配备专业设备和人员,提升现场处置能力。 二是完善“三地联动”调解机制。要建立三地调解员库,吸纳法律工作者、行业专家、志 ……(未完,全文共13955字,当前只显示504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在全市跨区域消费_协同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上一篇:在全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下一篇:在全市数字乡村建设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相关栏目:县域 工商 其他重大节日纪念日专题 电信 会议致辞 会议主持 会议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