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在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立法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立法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立法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_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专题研究《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修改完善工作,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立法推进重点任务,以高质量立法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参加今天的会议有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气象局等10余家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以及来自*大学、*学院等高校的立法团队专家,*县、*区、*市(县级)政府分管领导和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人也列席了本次会议。刚才,市生态环境局就《草案(第三稿)》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修改情况作了详细汇报,市司法局就立法审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及修改建议作了说明,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分别结合产业转型、工业污染_、扬尘治理等工作作了交流发言,*县、*区就基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及对《草案》的意见建议作了发言,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既贴合工作实际,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讲的都很好,我都同意,后续相关部门要认真梳理、充分吸纳,切实把这些意见建议落实到《草案》修改和后续工作中。下面,结合全市工作实际,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大气污染防治立法的重大战略意义
_总书记强调,“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当前,我市正处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市的关键阶段,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既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任务,也是关乎群众身体健康、关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民生工程。制定出台《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不仅是落实国家和省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具体行动,更是破解我市大气污染防治难题、提升治理能力的迫切需要,我们必须从政治高度、全局高度、民生高度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
(一)大气污染防治立法是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保障群众生命健康的迫切需要
良好的空气质量是最基本的民生福祉,也是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近年来,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64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更多相关文章:在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立法推进会
  • 在全市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 在全市促消费扩内需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 在全市防汛备汛暨乡村特色产业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 在全市低效闲置用地开发利用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 在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 在全市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 在全市中小学校园餐管理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 在全市中小学‘校园餐’管理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 在全市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 在全市气候投融资机制建设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 在2025年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 在2025年全市基孔肯雅热疫情防控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 在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 环保企业和项目落地,推动形成“污染防治—产业升级—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大气污染防治立法是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的关键举措
    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系统性、复杂性、长期性的工作,涉及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众等多个主体,涵盖工业、交通、建筑、农业等多个领域,需要建立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监管严格、公众参与的治理体系。近年来,我市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积累了不少经验,比如建立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等,但从实践来看,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部门职责划分不够清晰,部分领域存在“多头管理”或“监管空白”的情况,比如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涉及生态环境、住建、交通、农业农村等多个部门,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职责划分不明确,导致监管不到位,2023年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违法排放行为查处率仅为45%;二是协同治理机制不够健全,跨区域、跨部门的协同配合不够顺畅,比如在秸秆焚烧_中,相邻县(区)之间缺乏有效的联防联控机制,导致焚烧现象屡禁不止;三是监管手段不够完善,部分领域的监测设备覆盖率低、数据共享不及时,比如我市目前建成的大气自动监测站主要分布在城区,乡镇区域的监测站点仅有12个,难以全面掌握农村地区的空气质量状况;四是法律依据不够充分,目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主要依据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但这些法律法规在具体适用中还存在一些“水土不服”的情况,针对我市实际问题的具体规定不够多,导致部分违法行为难以有效查处。
    通过立法,我们可以对这些问题进行系统解决:一方面,《草案》中明确了市、县(区)政府的属地责任,以及各部门的监管职责,比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统一监管,住建部门负责建筑扬尘治理,交通部门负责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秸秆禁烧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避免出现“责任不清、推诿扯皮”的情况;另一方面,《草案》还规定了区域协同治理、部门联合执法、监测数据共享、公众参与等机制,这些制度将进一步完善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同时,立法还能为行政执法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解决“执法难、处罚难”的问题,提高监管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推动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从“行政推动”向“法治保障”转变,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
    二、聚焦关键环节,精准把握《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草案)》的核心要义
    《草案(第三稿)》共三部分二十条,内容涵盖区域协同治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禁燃禁烧_、污染物监测管理、粉尘与气态污染物排放规范、移动源及非道路机械作业限制、油气经营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等多个领域,既借鉴了外地先进经验,又结合了我市实际情况,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后续修改完善和贯彻落实过程中,我们要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准确把握《草案》的核心要义,确保立法真正解决问题、发挥作用。
    (一)突出区域协同治理,着力破解跨区域污染防治难题
    大气污染具有流动性、区域性的特点,单个地区“单打独斗”难以有效解决问题,必须建立跨区域协同治理机制。我市地处平原腹地,与市、市、县等周边地区接壤,大气污染相互影响明显,尤其是在秋冬季节,区域性雾霾天气频发,跨区域污染问题成为制约我市空气质量改善的重要因素。2023年11月,我市区与相邻市县交界处出现大面积秸秆焚烧现象,由于两地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协调和联合_,导致焚烧产生的浓烟持续扩散,影响了我市区、*县、*街道等多个区域的空气质量,期间我市PM2.5浓度连续3天超过7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下降了12个百分点,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较大影响。类似这样的跨区域污染问题,仅靠我市单方面_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必须通过建立区域协同治理机制来应对。
    《草案》中专门对区域协同治理作出了规定,明确要求市政府加强与周边地区的沟通协调,建立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享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污染源信息,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这一制度设计是解决我市跨区域污染问题的关键举措,在后续工作中,我们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健全协同沟通机制,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与周边*市、*市、*县等地区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通报空气质量状况、污染防控措施等情况,研究解决跨区域污染问题;二是完善联合执法机制,针对秸秆焚烧、工业废气跨界排放等突出问题,与周边地区联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每年至少组织4次联合检查,对违法排污行为实行“联合查处、共同追责”,避免出现“污染转移”“监管真空”的情况;三是强化重污染天气协同应对,建立跨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共享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当预测到将出现区域性重污染天气时,及时与周边地区同步启动应急响应,统一采取停产限产、扬尘_、机动车限行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污染影响。通过这些措施,构建“分工负责、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区域污染治理格局,共同守护区域生态环境。
    (二)强化重点领域_,全面筑牢大气污染防治防线
    大气污染来源复杂,涉及多个领域、多个环节,只有抓住重点、精准发力,才能提高防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从我市实际情况来看,工业污染、扬尘污染、移动源污染是当前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这三个领域的污染排放量占全市总排放量的80%以上,必须作为《草案》重点规范的内容,通过立法强化_措施,筑牢大气污染防治防线。
    一是严格工业污染_,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工业是我市大气污染的首要来源,尤其是钢铁、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污染排放量占工业总排放量的70%以上。《草案》中针对工业污染_作出了详细规定,明确了重点行业的排放标准、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要求、错峰生产制度等内容。在落实这些规定时,我们要突出三个重点:首先,严格执行排放标准,督促钢铁、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企业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排放标准进行生产,对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改,并处以高额罚款;其次,推进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要求重点行业企业在2025年底前完成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升级改造,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目前我市已有32家重点企业完成了改造,还有18家企业未完成,后续要加大督促力度,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最后,落实错峰生产制度,根据空气质量状况和行业特点,对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实行季节性错峰生产,在重污染天气高发的秋冬季节(每年11月至次年3月),对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实施限产30%-50%的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同时,《草案》中还提出要探索建立绿色环保调度机制,对环保绩效水平高的企业,在能源供应、生产调度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引导企业主动提升环保水平。
    二是加强扬尘污染_,有效降低颗粒物排放。扬尘污染是影响我市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在城市建设快速推进的背景下,建筑施工、道路施工、拆迁作业等产生的扬尘问题日益突出。根据市生态环境局监测数据,2023年我市PM10浓度为65微克/立方米,其中扬尘贡献占比达40%,在春季大风天气期间,扬尘贡献占比甚至超过50%。2024年1-4月,我市因扬尘污染被省级通报的建筑工地有12个,区的房地产项目、县的道路建设项目因未落实扬尘_措施被责令停工整改。针对这一问题,《草案》中对扬尘污染防治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建筑施工、道路施工、拆迁作业等活动必须采取湿法作业、设置围挡、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等措施。在落实这些规定时,我们要抓好四个方面:首先,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_措施,所有建筑工地必须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的监管平台联网,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目前我市已有126个建筑工地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覆盖率达到75%,后续要加快推进剩余42个建筑工地的设备安装工作,确保2024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其次,加强道路扬尘治理,加大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力度,提高机械化清扫率,目前我市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为82%,要力争2025年 ……(未完,全文共11837字,当前只显示427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在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立法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上一篇:在全市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下一篇:在全市无偿献血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相关栏目:电信 会议致辞 会议主持 会议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