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商铺委托经营合同书 | ||
| 商铺委托经营合同书 甲方: 法定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地址: 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决定将自己所有的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长期委托乙方经营,具体委托事项约定如下: 第一条:委托经营场地——商铺情况 该商铺座落位置: 该商铺总价款(人民币):元整。 第二条:委托经营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涉及该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事项全部委托给乙方处理,并同意乙方以乙方名义从事该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活动。 第三条:具体委托经营事项: 1、自行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4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4)有关该商铺经营收益,乙方除了保证按上述约定的期限、金额、方式、地点向甲方支付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外,其他任何经营盈亏均由乙方享有并承担。 2、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管理活动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将该商铺转让给第三人,但应在转让前三十天提前书面通知乙方。转让后,甲方在本合同的一切权利义务将随之转移于第三人。 3、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一切经营活动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 4、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乙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对商业业态布局作出调整,甲方不得干涉。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条件。 6、因该商铺经营管理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税费,乙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的,全部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就委托经营所得款项而产生的各项税费,甲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由甲方自行承担。 7、在委托经营期内,该商铺属甲方所有,乙方无处分权。乙方除对该商铺实行正常经营活动外,不得进行销售、抵押等侵犯商铺所有人的行为。 8、顾及经营连续性,双方约定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在本合同委托经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如需转让、出租或另行委托他人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承租及经营权。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合同,逾期将该商铺委托给乙方经营,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五万元。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该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实际履行,乙方在收到甲方催函5个工作日内未支付的,逾期每日甲方可按该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的0.3‰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3、委托经营期间双方必须遵守诚信原则,除本条第1、2项约定赔偿情形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规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向对方支付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的,应当据实赔偿。 第八条:遇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铺损坏或灭失,乙方 ……(未完,全文共1925字,当前只显示115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商铺委托经营合同书) 上一篇:镇_校开展情况自评报告 下一篇: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书 相关栏目:合同契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