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2001-2005年度实施生育保险工作的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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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oo一年—二oo五年度实施生育保险工作的情况报告 我县于1992年11月开展了女工生育保险,根据(安县政[1992]71号《转发××市人民政府批转劳动局等部门<关于××市企业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社会统筹实施意见的报告>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具体业务由县社会劳动保险处经办。 为了切实维护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她们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均衡企业间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在1998年7月对女工生育保险进行了改革并下发了安县政(1998)57号文件,该文件规定,从1998年7月1日起我县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原来按男职工16元/年、女职工20元/年的绝对额缴纳改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5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2001-2005年度实施生育保险工作的情况报告) 上一篇:公安局##派出所事迹材料:忠实履行神圣职责 下一篇:劳教执法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心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