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某煤矿关于加强工矿物资防盗管理的补充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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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煤矿关于加强工矿物资防盗管理的补充规定 一、保卫科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加大各类案件的侦破力度,从严、从快、从重打击各类盗窃行为,有效控制盗窃案件的发生。对一般盗窃案件,必须在一个月的时间内侦破,否则: (一)对在一个月以内没有侦破的,罚保卫科500元,对科长、副科长再各罚100元; (二)两个月以内仍没有侦破的,按盗窃物资损失额的50%对保卫科进行罚款,并对科长、副科长各罚20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4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某煤矿关于加强工矿物资防盗管理的补充规定) 上一篇:管理热点透视:看奥运,聊聊知识管理 下一篇:银行中秋国庆营销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