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农村"三老"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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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老”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三老”人员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三老”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章考核范围和内容 第二条:考核范围:全县享受自治区级、州级待遇的“三老”人员。 第三条:考核内容: 老党员: 1、能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能够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接受党的纪律约束。 2、能够自觉参加村里重大事务活动、经济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的组织实施,带头执行村两委班子的决议和决定。 3、能够带头移风易俗。不讲排场,不挥霍浪费,尊老爱幼,不酗酒闹事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3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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