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国务院《信访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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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4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国务院《信访条例》) 上一篇:加班就是效率低—为效率高者叫屈 下一篇:信访工作会议讲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