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试论社区自治的法律基础及其完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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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区自治法律的历史起源和发展 社区自治的全称是社区居民自治,其来源于早期的居民自治形式—— 居民委员会。1950年,xx市成立我国第一个城市居民委员会。之后,武汉、成都市也相继成立了居民委员会。1951年,上海市将2000多具有自治性质的联防服务队改为居民委员会,并明确居民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1953年,彭真向中央提交《关于城市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组织和经费问题的报告》,该报告提出了建立城市居民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5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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