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浅谈“检务公开”的告知制度

  "检务公开"是高检院为落实十五大精神,努力实践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检察机关公正司法,在全国检察机关普遍实行的一项制度。为此,高检院于1998年10月25日以高检发(1998)29号文件予以发布,同时又于1999年1月4日以高检发研字(1999)1号决定形式,更加明确了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具体实施办法"。使"检务公开"制度更加程序化、规范化。
  检务公开制度的设立不仅保障了刑事诉讼活动的有效行使,而且从不同侧面保障了公民合法权利。其中告知制度从保障公民对法律及程序的了解权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4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更多相关文章:浅谈“检务公开”的告知制度
  浅谈“青年文明号”在征稽文化建设中的作用
  浅谈“免疫系统”功能下的财政审计
  浅谈“编制意识”
  浅谈“套牌车”的危害及治理对策
  浅谈“交强险”
  浅谈“三基”工程建设与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浅谈“五一”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工会论文-浅谈“三个代表”对_的指导意义
  浅谈“四个表率”--建设团结和谐的工商领导…
  工商所实行“三公开”-积极推行监管模式改革…
……(未完,全文共1900字,当前只显示114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浅谈“检务公开”的告知制度

上一篇:关于对刑法第168条修正的理解与适用
下一篇:贯彻“三个代表”思想 繁荣检察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