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检察机关对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的立法思考

  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基本职权,也是我国行政诉讼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我国《宪法》和《行政诉讼法》以法律的形式赋予检察机关在行政诉讼活动中的监督权和抗诉权,这对保障行政诉讼的公正、合法具有重要作用。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目前检察机关对行政诉讼实行的法律监督,是指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一种诉讼活动,即所谓“事后监督”。它体现了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与国家审判机关在行政诉讼活动中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然而,这种具体的检察监督是不完全的,与《行政诉讼法》总则第10条规定的检察监督原则和检察机关担负的国家法律监督职能还有差距,反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9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更多相关文章:检察机关对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
  检察机关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总结验收阶段情…
  2010年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总结
  检察机关发挥党建政治优势,带动检察工作发展…
  2010年市两级检察机关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总结
  2010年基层检察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的合理建议
  浅谈检察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检察院:检察机关如何适应沿海开发新形势
  检察院:检察机关如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未完,全文共2128字,当前只显示128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检察机关对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的立法思考

上一篇:林区检察分院调研工作取得新成果
下一篇:浅析电视剧作品中的法律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