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2010年基层检察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的合理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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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基层检察机关经费保障水平的逐渐提高,“两房”建设、信息化建设、科技装备建设加快发展,办公办案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这为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供了坚实有力的物质基础保障。然而,在新时期下如何适应新形势下财政和财务管理需要,管好、用好单位资产,切实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保障检察机关行使其职能正常有效运行显得尤为重要。笔者从基层检察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现状分析,粗略谈几点如何加强基层检察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及其范畴 检察机关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固定资产大体可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其中不动产包括土地、房屋及构筑物等土地上的附属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9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2010年基层检察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的合理建议) 上一篇:林业:2010年县政府1-8月森林防火工作汇报 下一篇:安监局:2010年安监局人员培训工作调研报告 相关栏目:中秋节和国庆节专题 乡镇社区 七一党建专题 检察院 政法武装 机关 管理 调研报告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