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某信用社出租闲置房屋不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一案代理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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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xxx信用社自有办公楼闲置楼层租赁给太平洋寿险xxx市支公司,该县工商局以信用社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无“房屋出租”,信用社出租闲置房屋的行为系超范围经营,因此对该信用社处以2万元罚款,该信用社委托笔者代理。下面是该案件代理词的原文。鄙陋之处,望各位行家指正。 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我们接受xx县xx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参加今天的诉讼活动。庭前我们查阅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7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某信用社出租闲置房屋不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一案代理词) 上一篇:光船租赁合同纠纷案 下一篇:不予受理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