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加强学校各类社会活动管理的规定(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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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对学校各类社会活动的管理,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应当充分利用社区组织,形成教育合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素质的全面发展。 第三条 各类社会活动应当重视思想性、实效性,在活动中开阔学生视野,引导学生了解国情,认识社会,丰富知识,培养能力,促进其人生观、世界观和良好品德的形成。 第四条 学校可聘请社会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4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加强学校各类社会活动管理的规定(教育)) 上一篇:市教育局2006年德育工作实施意见 下一篇:市教育局党委成员廉洁自律若干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