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民医院病历复印及查阅有关规定

  按照卫生部2002年颁发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深圳市南山人民医院病历复印及查阅作如下相关规定:
  一、可复印病历的人员有:
  (1)患者本人或其他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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