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省卫生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印发治理商业贿赂自查报告 |
|
根据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卫生部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山西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现对我省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 总体目标:对2001年以来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分别做出处理,使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受到深刻的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遵纪守法、廉洁行医的自觉性,杜绝不正当交易行为。查找医药购销、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完善制度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依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促进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5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省卫生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印发治理商业贿赂自查报告) 上一篇:高风险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下一篇:病人回访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