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居外就诊及转院、转诊规定(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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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居外就诊及转院、转诊规定(试行) 一、根据《巩留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及其《细则》(试行),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二、参保人随亲属长期居住县外(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必须向镇合管办提出申请,填写《长期居外就诊登记表》(一式三份,参保人、乡(镇)场合医办、县合医办各一份),并指定一所当地的公立医疗机构,报县合医办确认、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2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居外就诊及转院、转诊规定(试行)) 上一篇: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 下一篇:二00六年医院医务科工作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