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工作人员规范化服务标准 |
|
工作人员规范化服务标准 一、服务语言 1、日常工作时,全面提倡讲普通话;做到语句清晰,音量适中,言语规范,称谓得当;在办公、交易及评标场所不喧哗,不吵架,不讲粗话脏话。 2、接待服务对象时,自觉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10字文明用语。提倡使用增进理解,树立良好形象的文明语言。如“请稍等,下一个给您办”,“您早,请签到”,“请您出示××证”,“对不起,请将关闭通讯工具”,“请原谅,××法律第×条有规定”,“很抱歉,××工作还没有结束,请不要离场”,“您慢走,欢迎您下次再来”,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4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工作人员规范化服务标准) 上一篇:关于印发区招投标中心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下一篇:在党代会代表提案和建议、意见案交办会上的讲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