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浅谈行政处罚中易被忽视的程序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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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实体、轻程序”是部分办案人员在办理行政案件时的通病。随着执法监督不断加强,办案人员依法行政意识的提高,近年来办案人员在查办行政案件时,对办案的程序也愈来愈重视,但我们在办理行政案件时仍有被忽视的程序问题: 一、《行政处罚法》37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9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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