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机关效能监督员暂行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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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机关效能监督员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规范机关效能监督员管理,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机关效能监督员是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聘请的协助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人员,又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员。 第三条 机关效能监督员的来源,主要从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群众团体、离退休干部、新闻单位、服务对象等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由有关单位推荐,县机关效能建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5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县机关效能监督员暂行管理办法) 上一篇:县乡镇政务工作考评办法(试行) 下一篇:储蓄业务员反商业贿赂工作自查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