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对目前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力不足的思考及对策初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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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目前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力不足的思考及对策初探 朱 向 阳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任务是通过行使职权,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近年来,由于审判任务日益繁重,司法警察现有警力已不能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探索改革现行的司法警察管理_,充实警力已成为当务之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现行法警管理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新法警“进口”不畅,老法警“出口”不通。 从目前的政策看,已暂停从社会和机关内部招考法警。从法警工作特点看,35岁以后,一般就难以适应法警工作(法警领导干部和少量骨干除外),需要转岗。但由于审判岗位要求高,后勤岗位有限,且要精简,故难以安排。一般情况下,干法警工作干至年老,干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6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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