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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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统一、规范企业监督管理工作,创新监管方式,突出监管重点,提高行政效能,促进职能到位,根据《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企业信用监督管理(以下简称企业信用监管)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科学监管观为指导,以法定职能为依托,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引入信用管理理念,整合系统行政资源,通过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反馈、信用提示、信用培植、信用披露等方式,以激励、限制、惩戒、教育等手段,对企业的市场进入、存续、退出全过程实施信用监管,促进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到位的制度。 第三条 本县范围内登记的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各类分支机构和营业单位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企业信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解决企业信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内部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协调与政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7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上一篇:运用《禁止_条例》查处_行为应注意四点 下一篇:红盾卫士演讲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