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工商局职业文明礼仪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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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牢固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弘扬知荣辱、明礼仪、守规章、促和谐的新风尚,塑造道德纯洁、举止文明、依法行政、办事高效的工商行政管理新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结合工商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礼仪是指人们在社会交往中以建立和谐社会关系、维系正常工作、生活为目的的,符合社会公共道德的各种行为规范。礼仪的核心是尊敬友善、互相谦让。开展礼仪教育是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内容。 第三条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职业文明礼仪是指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及其从事机关工作的工勤人员在日常办公和依法从事市场监管活动中应当遵守的职业操守和社会公共道德的各种行为规范。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应当保持仪容严整,仪表端庄,谈吐文明,姿态良好,行为规范。 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不得留怪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3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县工商局职业文明礼仪规范) 上一篇:工商所迎接廉政检查解说词 下一篇:区工商局党组创“四好”班子工作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