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第四条住院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0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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