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加强财政系统内部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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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财政所、局各股室: 为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适应新时期的财政工作,适应当前财政改革;严禁假公济私,杜绝违法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现对全县财政系统内部工作人员作如下规定: 一、业务工作 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局领导及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强化责任意识,规范行政行为,增强为民服务观念,树立清正廉洁、从严治政新风。财政内部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对未取得内部上岗资格证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财政工作,待岗学习。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按规定程序和时限积极办理,对不符合规定和政策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予办理;对因推诿、拖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2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加强财政系统内部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 上一篇:贯彻落实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汇报材料 下一篇:市人大常委会2006年工作要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