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镇党委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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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对象 乡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包括乡政府机关内所有公务员、事业人员、工勤人员及成教校长。 二、考核原则 目标管理考核考核坚持客观公正、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并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第三十条和上级有关(区组织部、区人事局、区目标办)政策原则之规定依程序进行。 三、考核内容 本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方式,对机关工作人员目标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其中一般干部基本分100分,副科级实职领导基本分120分、正科级实职领导基本分140分。 (一)部门业务工作(50分):以与党委政府或部门对各级签订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8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镇党委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上一篇:对英语课堂教学的思考 下一篇: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