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市委会务工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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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市会务工作,提高自治市各类会议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各类会议能有效贯彻政策、布置任务、沟通信息、协调行动,努力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制定如下制度: 一、办会要求 加强会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做好本单位各类会议的筹备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会议服务质量,做到周到、严密、高效、得体。由市委办公室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的全市性会议,由办公室承办。对部门承办的全市性会议,部门要提出会议筹备方案和安排意见,报市委或市人民政府分领导审定,必要时报市委或市人民政府主要审定。承办部门要按批准的筹备方案和安排意见,做好会务工作,并做好与市委办或政府办的联系与沟通,遇事及时请示有关领导。 二、办会程序 (一)会议审批 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由市委办公室或政府办公室负责提前起草会议方案,呈报市有关领导审批。有关部门要求以市委、市政府名义或以市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6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市委会务工作规定) 上一篇:高校校园文化建设讲话稿 下一篇:公司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