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浅论物权法“三大基本原则”之间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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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是大陆法系民法中的概念。德国民法创造出物权这个概念,此后产生了物权法。在当今世界,服务于商品经济的内在要求,物权法必然要以保障财物的安全利用和_流转为宗旨。物权法的基本原则贯穿在整个物权法制度和规范之中,体现物权立法的基本理念和精神,是从总体上规定物权法基本走向、保障物权法主要任务得以实现的关键。物权法各基本原则作为物权法的“骨架”和有机组成部分,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必然对整个物权法的内容、功能产生深远的影响,因而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何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课题。 通说认为,物权法基本原则包括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公示公信原则。笔者认为,三者之间的关系主要体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8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浅论物权法“三大基本原则”之间的关系) 上一篇:论警惕外资知识产权陷阱 下一篇: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犯罪防治浅话 相关栏目:综合论文 公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