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务局工会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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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局工会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在税收工作中的积极性,维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会工作管理的对象为本局全体干部、职工包括离、退休干部、职工及临时工。 第三条 工会在本局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 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的产生及任职资格 第四条 本局工会委员会、工会委员、工会主席由全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选举,经本局党组研究审定,报市国税局系统工会批准产生。根据本局工会委员会工作需要设兼职工会主席1名,兼职财务工作委员1名,兼职组织宣传委员1名。其基本工作准则和要求如下: 一、重大问题由委员集体讨论决定,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 二、坚持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开展工作; 三、坚持正常思想教育同群众自我教育相结合; 四、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 第五条 工会主席、工会委员任职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8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务局工会工作制度) 上一篇:县劳动人事局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汇报 下一篇:武装部长先进材料 相关栏目:工会 群众团体 工委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五一和五四节日专题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