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加强企业资金管理、防止企业公职人员携款潜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
|
公职人员 一、健全企业领导制度。股份制企业要依法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并健全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其他形式的企业特别是市属各类(总)公司要建立健全监督制度。总经理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董事会、监事会要加强对经理人员的指导和监督,防止部分经理人员利用企业的经营自主权滥用权力,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二、企业重大投资与资金划拨一律实行集体决策。企业在_参股、设立公司、置业等投资项目及其他大额资金的划拨,应当由企业高级管理层集体决策。在对有关协议文件、章证等审核无误后,由经理、部门主管和财务主管共同签署后,方得付款。 三、加强企业对外贸易的签约监督。企业与外商洽谈生意和签订合同,应当事先咨询和掌握对方资信状况,并由经理和熟悉经贸法规的专业人员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签订合同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8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加强企业资金管理、防止企业公职人员携款潜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上一篇:庆七一讲话稿5 下一篇:七一讲话思想汇报2 相关栏目:公司 企业讲话 管理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