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假释制度理论研究及我国立法完善之构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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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假释制度理论研究及我国立法完善之构想 假释概念,各国学界说法不一。在日本,假释是假出狱和假出所的总称;欧陆国家称“附条件之_”或“附条件之出狱者”;英国称“假释票之发给”,学理上称“附条件释免”或“附条件之释放”,在美国俗称“假释监督”和“假释释放”。我国假释制度是指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以后,由于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有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一项刑罚执行制度。假释制度作为行刑制度的一种,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在_,它植根于报应理论、目的刑理论、刑罚综合一体化理论的沃土之中;在我国,它继续吸收着教化理论和刑罚个别化理论的营养。东_司法文明的沃土与营养,赋予了假释制度以强大而持久的生命力,使其以国家恩惠和犯罪嫌疑人权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8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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