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规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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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中未佩戴工号章,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5元。 2、工号章统一佩戴胸前左上方,如佩戴不标准,罚款5元。 3、由于迟到、早退每人每次罚50元。 4、上班迟到早退月累计不超过30分钟,不予处罚,超过30分钟,则按全数每分1元计算。 5、向顾客索取小费,包括物品、食品者每次处罚50元。 6、没有按照操作流程服务工作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为款10元(按月累计)。 7、卫生工作未搞者,罚款10元。 8、在营业场所大声吵闹、取乐、抽烟、吃食品者每次罚款10元。 10、随便进入属于自己工作范围者,处罚10元。 11、有事离开时未向顾客打招呼者,每次处罚10元。 12、由于本人没有尽责,造成顾客投诉者,按事情轻重每次处罚10-100元。 13、为顾客服务时,员工之间不允许互相聊天,违者罚款5元。 14、员工为客人服务时,如需接听电话,需客人同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9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规章制度) 上一篇:构建“四廉”体系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下一篇:生产管理运作程序 相关栏目:规章制度 政治法律 |